老存虎在 发表于 2012-11-29 16:25:52

关于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公告


感谢 老道童鞋提供信息!!




关于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2-11-07

广大读者:
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展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成果,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举办第一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
一、活动主题
本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主题为:“文化剪影 幸福共享”。
在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每个人的生活都无法仅仅被物质所满足,每个人都需要精神食粮,而文化正是其中丰富美味的饕餮大餐。我们需要那种被文化点缀的绚烂生活,我们感激那些为文化传承默默奉献的耕耘者,我们更期待自己能够成为文化记忆的一分子。文化改变生活,文化让生活更美好。
让我们用丰富的镜头语言,随时随地记录身边发生因文化而繁荣的生活点滴,让我们以斑斓的文化剪影记录那些把文明播撒出去、改善文化背景土壤的辛勤耕耘者。举起手中的相机,用我们的双眼去发现,用我们的心灵去感悟,定格精彩瞬间,共享幸福生活!
三、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
协办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各省群艺(文化)馆
四、活动组织
(一)举办时间:2012年9月25日-2013年2月5日;
征集时间:2012年11月1日-12月20日,为期50天。公布结果:2013年1月25日—2月5日
(二)参加范围:全国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不限,职业不限。
(三)征集活动通知、启事将通过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中国文化报》、《中国摄影报》、《大众摄影》发布。
(四)作品评审以大众投票与专家评审共同进行,评审方式有作品初选、公众评选、专家评审等。
(五)评选结果公布:提名获奖作品将通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公示,最终结果也将通过该网站予以公布。
(六)由获奖作品组成的摄影大展以网络展览方式,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展出。
五、参与规则
(一)参展作品应符合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活动的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客观真实,反映当前大众文化生活状态。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具有相应的艺术特色和水准。
(二)作品参展只接受通过数码摄影、以电子文件网上传送的方式投稿,通过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山东省分中心网站 http://124.133.52.173:8088/index.asp提交。
(三)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1张为1幅作品)或组照(1组为1幅作品,1幅不超过4张)不限,每位参展者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幅。(四)参展作品原始图片使用数码设备拍摄,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G,每张容量不小于2 M。为确保文化共享网站安全运行,作者首次通过网络提交的参展作品,单张容量应降为700K-1M,如作品获奖,作者再提供获奖作品的原始图片。(五)作者提交参展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作品的文字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字数在60字以内。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或参加过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
(六)参展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所在地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推荐单位。参展作品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参展者自行保留好作品的原始文件。
(七)参展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但允许提交的作品通过软件作适当的后期处理。
(八)参展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以任何形式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一旦核实非参展者本人的真实作品,将取消参展资格,如已获得奖项,主办单位将予以撤消和追回。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3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500元/人;三等奖6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800元/人;优秀奖20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300元/人。所有获奖作品将被收入《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艺术摄影作品资源库》,丰富文化共享工程原创的特色资源。
七、相关事项
(一)鉴于本次活动的公益性质,主办组织单位不收取参展者任何费用。提交参展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在之后的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展览、研究、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有权无偿使用参展作品,不再支付稿酬。参赛作品不予退回。凡提交参展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二)联系方式
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山东省图书馆二楼
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0531)85590770

突然累了 发表于 2012-11-29 22:39:57

大师们有空发发得意之作吧!{:soso_e160:}

瞳画。 发表于 2012-11-30 01:05:52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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