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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泡菜

[讨论] 也来谈“天堂寨”最大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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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单,别忘了店子是个实体,起码还有几口人吃饭呢,难不成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饿死?
都以维持生存为底线了算不算以赢利为目的啊?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3-9-19 1:34:59 编辑过]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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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mei,帐算错了可要退别人钱呀。

我出去每次都是别人说给多少我就给多少,不敢管钱也从来懒得看帐目,估计也是亏吃得不少。

行百里者,看周遭事;行千里者,阅世间情;行万里者,穷天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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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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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孤单一吻 发表:
我也来说两句,本来不准备再说话。但现在也想说两句了,虽然我不知道谁是记者调查,但我觉得这一次的帐至少算的不合理,因为当时有6个人没有使用帐篷和其他的东西,但仍被算了租金。其中当然包括我。


我也是那六个人之一,但我觉得名记的说法不好。
首先,活动通告有说明,没有装备的租装备,相信他和我一样,说过没有才为他准备装备的。但当时可以下山洗澡,我选择下山住。纯属个人选择,怎么能出尔反而又不要装备了。
我出装备钱,而且觉得收费正确。
相信另外四位和我一样明白这个道理,钱不是象他那样算的。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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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单可否告诉我,究竟有谁赚到钱了?谁真正获利了?谁吃亏了?偶不明:)

所有各方所努力的,包括我所建议的,仅仅是力争做到各方都平衡

这次出行,最好的结果也无非就是做到平衡而已,还有好多方是不平衡的

包括你:)

做一个组织者是太难了,吃力不讨好的情况时有发生

但收益的计算还是要讲点技术

不能把成本也当成收益才好,呵呵:)

小菜一碟,大坛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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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泡菜,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别和他说了,浪费唇舌。而且他说了他以后都不来了,我们乐得高兴。
大灯说得对,还有正经的快乐呢!
去不去梁子湖,我想让罗卜看看你和向日葵呢!
大灯大灯你去不去啊?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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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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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孤单一吻 发表:
孤单,这次的帐如果当真算的是不合理,那就是收少了!他们的付出是你们交的那点钱就可以等价的吗?泡菜算得很清楚了,你是不是没用心看啊?
帐篷每人一个为你们提前准备好一起带去了,临时你不要睡,放在我我就认为...


孤单兄弟,你说的有一定道理,我会退还这笔费用的。请告诉我在哪里同你见面,或者你去店里也可。
兄弟,我喜欢这种交流方式,舒服。从开始我就相信所谓的“记者调查”不可能是你所为。下次不管我们是否同行,都会更规范,更严密。这次的讨论是一次有意义的探讨,它促使了条例的出台。
阿mei ,请帮忙算一下,需要退回费用,我来支付。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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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车友会应该有更进一步的章程,而且也欢迎更多爱车、恋车的朋友加入。
想牵你的手走上那条未知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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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什么好呢?有理也说不清.再请车友会的组织成员尽快拟定一个章程,这样明文规定了比较好,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谁欠了谁的?没有!!!!!!!!!!!!!没有规矩到头来还是行不通的,这样出行前大家都认可了,以后就没有什么话说了.
最后:泡菜有理!顶!该收就收!正因为要一直做朋友才更要清清楚楚,讲交情,私下吧.
总得有人守望黎明,
守住那些年轻的梦,
不要让世界上越来越灿烂的青春破败得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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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周末如果不下雨我也要组织活动了,这是我第一次组织活动,具体活动见“结伴同行”,本来只是想两轮族的颇ZN的活动,但广大朋友的支持,特别是向日葵、小雪等有车一族特别的支持,要求开车参加,我们也FB一把,有后援车了
泡菜兄及各位的回贴对我大有启益,我一定小心谨慎的把这次活动办好,有任何疏漏劳烦各位提点,我一定虚心接受,有错必改,(当然在不亏本的前提下)。
这个活动蕴酿了很久,说真的心底有点后悔,我是个极懒惰的人,极想当被组织者而不是组织者,宁愿在旁边懒懒的站着观望。难得懒人也“奉献”一把,朋友的支持让我感激莫名。
各位,走吧,看山看水去,蟹黄菊香,抛下生活的累来吧,暂时抛下你的原则、你的坚持、你的目的,来吧,让我们头脑简单一回,快乐一回吧。
行百里者,看周遭事;行千里者,阅世间情;行万里者,穷天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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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灯,你为什么要姑息他?

他错了,你还给钱他?你自己的钱也不行,因为他错了。
无论有无章程,先有个理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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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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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大灯不适合做丈夫了,老这么讲义气讲交情自己倒贴,总是要把家败光的。你们几个都一个德行啊,做朋友够豪爽,做老婆跟着你们肯定没好日子过。
还是希望一切更加正规起来,亲兄弟明算帐,也就不用事后再纠纷了。这也是一个成长完善的过程吧。
大家快乐就好。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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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带微笑看大家的帖子,呵呵。
好啊,只要能促进规范的发展,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其实我回来后,一直想写一篇散记,题目都想好了,就叫《怀着感恩的心情对你说》。我真的感谢大家。没有一个团队的支持,没有出行全体人员努力,这样的成功是不可能的。谁想一场讨论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向来主张只对事不对人,坦诚的说,孤单回来后的努力大家都看到了。如果当初我们有完整的条例,也许这场讨论就不会发生。如果朋友们真的能够达成共识,也不枉我们同行一场。
不管将来是否还有同行的机会,我愿意看到大家因在一起而开心。如果这个愿望需要努力的话,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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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狂顶泡同学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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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6: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不希望全世界的人都来误会我哟
在下就是江湖上久未露面的:玉面无敌小飞龙,冷酷杀手大老虎!风靡万千少女,迷死无数情痴。改善社会风气,带动电影事业,推动经济成长,搞活市场经济,拉动内需,带起外需,建设祖国,努力四化!遇佛佛晕,碰鬼鬼倒,黑风寨上一枝花,盘丝洞前万人迷,传说中的虹口道场新精武门之玉树临风淫不动,一朵梨花压海棠的——青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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