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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搞了/乏味的英雄和有趣的坏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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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电视里演预告片,要播《曹操与蔡文姬》,今晚就在内蒙台看到这剧了。
真是可喜可贺,喜的是经过两千多年的沧海桑田,风云变幻,巴比伦的花园没
了,犹太人也建国了,而我们的汉语言还保留的原汁原味,现代人的说话方式,
用词基本和老祖宗一样。可贺的是我们的历史学研究取得了重大成果,发掘出了
曹操和蔡文姬之间曾经有过的那么一段爱情故事。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也去读个
在职硕士,历史学,研究方向就定为蔡文姬和曹植的关系。曹植那么聪明,我看
他和那曹丕就不象一母所出。

本来我对这类电视剧是不感兴趣的,拿着遥控器肯定换台,不过粗一看演蔡文姬
的那演员还行,就看着吧。演曹操那演员甚是搞笑,看他穿着打扮,满脸大胡子
演典韦倒是比较合适。濮存昕怎么接了这么一角色,居然还拍了还让它播出了。
不过倒是娱乐了我,当喜剧片看。

从清朝到唐朝,再到三国,估计张良和虞姬,哭倒长城的孟姜女和修长城的蒙恬
也都要一对一对的上电视了。只要不违反几个基本原则,电视人,没啥拍不了的。

看完这电视,我又心痒痒的想玩三国游戏了,下周再去电脑市场买光盘。

[此帖子已被 冰猫 在 2004-3-15 23:13:52 编辑过]
你在天空飞翔
我在地面游荡
看似两个地方
其实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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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2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早说,偶家原来有好多三国的光盘呢……
[url]http://home.babytree.com/31175796[/url]
吾家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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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送给混摸:

乏味的英雄和有趣的坏蛋(转)


幸运的是,世上好人比坏蛋多,但不幸的是,坏蛋往往比好人有
趣。坏蛋之有趣,可以从日常生活中这一例子看出:一个中国人,当
他最有趣的时候,通常会被其女友、妻子或子女称为“坏蛋”。如果
他不是偶而有趣,而是常常有趣得像个“活宝”(这是个爱恨交加的
贬义词,没有一个英雄和领导愿意被称为“活宝”,其实他们根本不
配),那么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个“坏蛋”。这是为什么?我
不知道其他民族是否有这种现象。但我相信把有趣者称为“坏蛋”确
实暗寓着中国人长期以来的传统价值观:有趣是不好的,至少是不被
主流文化所鼓励的,一个有趣的人在中国必定终生交不了好运──除
非他的有趣不仅是活宝级而且达到了国宝级,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帝
王的宫廷小丑。也就是说,除了至高无上的帝王,没有人敢公开喜欢
有趣。士大夫们暗地里可以喜欢有趣和卖弄有趣,但公开的言论则一
律是抨击有趣。另一方面,除了得到帝王特许的宫廷小丑,只有帝王
才有权不分场合地公开展示自己的有趣。以最近的历史来说,在公开
场合最有趣的人无疑是毛泽东,只有他才有权肆无忌惮地嘻笑怒骂,
甚至在诗词中不避粗俗地喝令“不须放屁”。而普通人即使是国宝级
的活宝,在公开场合也一律只能“团结、紧张、严肃”,而丝毫不敢
“活泼”。而一切奉命的“活泼”,从忠字舞到革命相声,除了肉麻,
毫无有趣可言。

  主流思想的长期独霸天下,最终会形成民族性或集体无意识。举
例来说,许多中国人对“美妻丑夫”这一极为正常的现象忿忿不平,
称之为“一朵鲜花插在牛粪里”。实际上,“美妻丑夫”只要是双方
自愿的,那么只有一个最简单也最合理的原因:丑夫是个有趣的人。
但如此简单的理由却为众多国人所不解,他们对“美妻丑夫”只有一
个解释:那丑夫一定是个坏蛋。由于自身的乏味且自居好人,他们就
把一切有趣者都视为坏蛋。中国人是道德感最强的民族,他们当然要
反对坏蛋,所以他们也要反对有趣,尽管他们也忍不住要偷偷地喜欢
有趣。

  我年轻的时候,任何一部电影放映后,学生们总会模仿坏蛋。我
认为那不是因为“性本恶”的缘故,而是因为孩子都喜欢有趣,不喜
欢乏味。虽然中国的孩子是非观念特别强,看电影时总忘不了问“谁
是好人谁是坏人”,但如果坏蛋有趣而好人乏味,他们就会超越是非
去喜欢坏蛋,进而模仿坏蛋。记得电影《向阳院的故事》里,一个坏
蛋教唆孩子们别好好读书,教了他们一首儿歌:“糖儿甜,糖儿香,
吃吃玩玩喜洋洋;读书苦,读书忙,读书有个啥用场?”导演的目的
显然是为了教育孩子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上坏蛋的当。
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所有的孩子都记住了这首儿歌,连我这个“好学
生”也记住了这首颇为“有趣”的儿歌。现在再看这首儿歌,自然毫
无有趣之处,由此可见当年是个多么乏味的时代。那么我们中国现在
的电影和小说是否不再乏味了呢?答案似乎并不乐观。

  据说现在的电影完全市场化了,其实不过是放映上的相对市场化
(创作上则远未作到真正的市场化),但即使这相对的市场化,也已
经使严肃有余、有趣不足的国产电影遭到了普遍的败绩,富有教育意
义的国产电影根本无法与好莱坞娱乐片抗衡。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银
幕“英雄”乃至文学“英雄”与过去一样一本正经,乏味得很;而好
莱坞的英雄却十分有趣──虽然坏蛋还是比好人有趣,但英雄却比坏
蛋更有趣。他们的坏蛋虽然比好人有趣,但由于贪欲、自私等精神上
的不自由,总比英雄要乏味得多。他们的好人(通常充当英雄的助手
或上司)由于循规蹈矩而古板乏味。由于循规蹈矩者必然缺乏思想上
的独创性,所以好人总是斗不过颇具独创性的坏蛋,并且还会好心办
坏事地给英雄添乱,阻挠英雄顺利地斗败坏蛋。他们的英雄却往往不
守纪律、不循规蹈矩由于不循规蹈矩,必然思想活跃、机灵有趣,关
键时刻就能独创性地大显神威,于是善最终战胜了恶。

  而我们电影中的坏蛋、好人和英雄是这样的:坏蛋比好人“有趣”,
而好人比英雄“有趣”。坏蛋最有趣,英雄最乏味。这也许并非导演
和作家的初衷,却是客观事实。中国的导演决不肯让英雄有趣,英雄
总是所有角色中最古板最守纪律的,永远服从领导,永远照章办事,
永远立场坚定,永远斗志昂扬,永远不苟言笑,永远大义灭亲,永远
不通人情,永远没有人性的弱点;略微有趣一点的总是好人,也就是
与英雄意见不一的助手(而领导总是强作风趣以显得有魅力或有领导
艺术,比如让他开一些与民同乐、显示平易近人的乏味玩笑),但是
助手的有趣总是给英雄添乱,幸亏古板的英雄警惕性高加上本领高强
及时赶来救驾(当然一定是在领导的英明决策之下),助手才没吃太
大的苦头,善终于战胜了恶──但乏味也同时战胜了有趣,因为最乏
味的英雄竟然战胜了最有趣的坏蛋(在一个乏味的故事中相对而言)。

  由于我们的导演也要设法使电影对观众有一定的吸引力,既然不
能让英雄有趣,怎么办呢?导演就为次要角色添加点有趣,但由于自
身的乏味和鄙视有趣,所以这添加的有趣十分做作,完全吃力不讨好,
常常令人倒足胃口。添加有趣的方法之一与好莱坞一样:让好人添乱。
但好莱坞电影中的好人是用古板给有趣的英雄添乱,中国电影中的好
人则是用有趣来给古板的英雄添乱。两者在有趣与乏味的价值取向上
适相反对,方法也就正好相反。添加有趣的方法之二是丑化坏蛋。由
于一切丑化都是喜剧性的,在并非真正有趣的故事里,丑化就成了有
趣的代用品。颇为反讽的是,坏蛋只是因为被丑化,才产生了小丑式
的有趣。并且恰恰是坏蛋被丑化的地方,成了坏蛋有趣的地方。比如
说坏蛋的好色、贪吃、爱钱、各种怪癖、黑话、结巴、气急败坏、流
里流气等等,导演都加以重彩浓墨的丑化,但观众却从中看出了人性
的普遍弱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坏蛋被人性弱点毁掉本身,使坏蛋成
了“悲剧人物”,观众对之产生了深层的同情。对坏蛋的丑化足以使
之有趣,对英雄的美化则足以使之乏味。比如英雄的不好色、不贪吃、
不爱钱、毫无怪癖等种种不近人情,都与观众的自身好恶产生了极大
的心理距离──没有人愿意做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英雄。另外,由于
刻划坏蛋的坏可以无所顾忌,导演和作家的想象力得到了解放,他们
的有限才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而刻画英雄时由于惟恐犯忌,所以束
手束脚,创作上毫无自由可言,作家的竞技状态当然是最差的。因此
过于拔高英雄反而贬低了英雄,对英雄的美化恰恰是抽去了英雄的人
格魅力,使英雄变成了人见人厌的狗不理包子。况且我们的导演、作
家、或者导演作家的领导自身都极为乏味,他们把英雄固有的有趣强
行剥离,转移到另一个陪衬者身上去,由于是陪衬,就导致了:一、
有趣本身的弱化,即在整个故事中退居了次席;二、有趣的意义被逆
转,即有趣不是作为英雄战胜坏蛋的自身素质,而是成了给英雄添乱
的外在因素。结果,好莱坞英雄总是违抗古板上司的命令,但最终以
不落俗套的新奇方法战胜了坏蛋,而我们的英雄总是由于贯彻了领导
的英明决策并排除了有趣助手的帮倒忙而极为落套地战胜了坏蛋。

  简而言之,在好莱坞电影里,比赛的是谁最有趣。好人是最乏味
的笨蛋,英雄是最有趣的捣蛋。古板的好人用乏味来添乱,结果次有
趣的坏蛋战胜了乏味的笨蛋,但最有趣的捣蛋战胜了次有趣的坏蛋。
有趣大获全胜,于是乏味的好人受到了教育,从此开始学习有趣。而
在中国电影中换了个个儿,比赛的是谁最乏味。好人是次有趣的捣蛋,
英雄是最乏味的笨蛋。捣蛋的好人用有趣来添乱,结果最有趣的坏蛋
打败了次有趣的捣蛋,但最乏味的笨蛋打败了最有趣的坏蛋。乏味大
获全胜,于是次有趣的好人受到了教育,从此开始学习乏味。

  顺便一提,中国导演添加有趣的另一方法是让角色莫名其妙地笑,
有人说这是“戏不够,笑来凑”,我觉得应该是“趣不够,笑来凑”,
因为情节主干都是有限的,所谓有戏,就是有趣,因此凑戏也就是凑
趣。但稍懂一点有趣的人都知道,凑趣永远是乏味的,与真正的有趣
无缘。

  因此毫不奇怪,我国的电影在改革开放之前和之后,各有一个奇
怪而突出的现象:最受欢迎的是反英雄的反派演员和非英雄的丑星。
反派演员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演英雄的主角。影片初映后,如果
正反两种角色一起在公开场合(比如电视综艺节目)亮相,反派演员
得到的喝彩声往往比主角多。事实上给“英雄”的掌声大多是礼仪性
的,常常需要主持人的提示,而给“坏蛋”的掌声倒是由衷的。进一
步验证这一结论的是,许多老片时隔甚久,观众早忘了基本剧情和主
演的姓名,但对其中的反派角色却记忆犹新,对其台词也能倒背如流。
连没看过老片的新一代都知道“情报处长”、“座山雕”、“刁德一”
乃至日本鬼子“鸠山”、“松井大队长”等等,但有多少人还记得当
年红极一时的“英雄”王心刚?仅用逆反心理是远远不能解释这一现
象的。改革开放以后的电影中,虚假的英雄相对淡出,反派演员的受
欢迎程度也相对减弱,但所谓的“中间人物”却以丑星的面目出现而
受到欢迎──虽然着所谓的“受欢迎”仅仅是相对于乏味英雄而言的,
与欧美电影中捣蛋英雄的受欢迎程度却不可同日而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为了“教育意义”而牺牲有趣永远无法达
到目的。观众进电影院是来娱乐的,而决不是来受教育的。当年看电
影是集体组织的,不看不行,人们尚且只对并不真正有趣的反派角色寄
予最大热情(不过是饥不择食弄点代用品罢了),现在电影市场化了,
看不看国产电影没人强迫,而我们的电影观念(也就是何为艺术何为
真实)却没有真正改变,我们的电影的处境,是不难逆料的。推而广
之,我们的小说甚至一切文学艺术的处境也大抵如此。

  究其根本,因为中国人的理想模式(至少是官方钦定的模式)就
是贤良方正、不苟言笑,一苟言笑,就是玩世不恭。中国文化中一切
有趣的东西都被儒家主流文化加以无趣化,比如生动的神话要被历史
化,《山海经》中“夔一足”(有趣的独脚仙)被歪解为“有一个就
足够了”;而美妙的爱情也要被道德化,比如《诗经》中的“君子好
逑”被认为是表彰“后妃之德”。而道德虽然有益,但却是最乏味的
东西──只有道德狂才会认为道德(或曰名教)之中自有乐地。我并
不一般地反对一切道德,我反对的是道德狂的偏执。相反,我认为让
人们生活得有趣、感受生命的丰富与欢乐才是真正合乎道德的。使一
切按部就班只是统治的道德,而不是永恒的道德。正如正史只是帝王
将相的历史,传统道德只是帝王将相的道德,因此历史化、道德化乃
至历史癖、道德狂只能让统治者感到其乐无穷,而对人民来说只有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单调和“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乏味。
一切有趣的东西几乎都不符合统治道德,一切有趣的东西都不利于长
治久安──但着只是乏味的冬烘脑袋才有的愚蠢想法,其实让人民有
趣根本无损于统治道德和长治久安。所以中国文学中最有趣最受民众
欢迎的小说、戏曲长期被官方打入另册(虽然道学家也要偷偷地“雪
夜灯下读禁书”)。中国历史上一切有趣的人,都被目为“玩世不恭”
──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一判词可以毁掉一个人的前程,它至今
还是一个人不被重用、甚至不被丈人接纳的最有力的理由。被鲁迅称
为最玩世不恭的中国小说《西游记》,由于有猴气,甚至不被列入四
大名著。只是因为有乏味的道学家视《金瓶梅》为洪水猛兽,才李代
桃僵地把它补入。但即便这部最玩世不恭的书也要为孙猴子的猴气加
上紧箍咒,因为中国只有皇帝可以有猴气。敌视有趣在中国有悠久的
传统,不完全是现代左祸所致,金庸之所以开中国文学之前无古人局
面,就因为他的作品空前地有趣。《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就被乃
师“君子剑”岳不群视为行止不端、毫无正经,在传统小说中,岳必
是英雄,而令狐则必是坏蛋。金庸的最后杰作《鹿鼎记》之所以伟大,
就是因为他让一个妓女之子、小油嘴韦小宝做了第一主角。这真是中
国文学中的一大创造。

  由此可见,乏味英雄做主角的影视、小说令人气闷,既然生活中
得势得意的主角都是假正经的假道学,影视、小说中的英雄当然也只
能是假圣人,中国人的生活中鲜有“姑妄谈鬼”的苏东坡和“不亦快
哉”的金圣叹式人物,中国的影视和文学中当然也就只有伪君子或乏
味的好人。要中国的小说和影视有趣,必须是中国的民众先开始追求
有趣,必须是中国的大部分丈人乐于接纳一个“玩世不恭”的女婿,
必须是中国的上司优先提拔一个“玩世不恭”的部下,必须是中国的
整个社会伦理不扼杀有趣、允许有趣,进而鼓励有趣。中国的影视和
小说中常常有高度的智慧,深刻的警句,但由于缺乏心态放松的真自
由精神,思想套在紧箍咒里,那么文学艺术就惟有呜呼哀哉。

  实际上,具有幽默素质的中国人并不少,但这样的人可以娶一个
美丽的妻子,却不可能行大运,他们不能成为生活的主角,也成不了
文学中的主角──即使做了主角,也决不是英雄,而只是“中间人物”。
生活中既然是乏味的人盘踞要津,文学中当然也就只能如此。也就是
说,生活中乏味的人在唱主旋律,那么文学中当然也只能是乏味的人
唱主旋律。

  更进一步,不难想象,乏味的作家高踞文坛、把持文坛,而有趣
的作家却只能在“文坛外”(虽然真正有趣的作家也羞于与乏味的作
家为伍);乏味的作品得大奖、受推荐、组织阅读观看;有趣的作品
在国外得奖,在国内却不能出版;有趣的电影在国外得奖,在国内却
不能放映……如是等等。有些作家“曲线救己”,先写些塑造乏味英
雄的乏味作品作为进身之阶,随后也想写写有趣,但他们知道英雄是
不允许有趣的,于是他们提倡大写“中间人物”,也就是让原来替英
雄做陪衬的有趣配角升做主角,中间人物既非坏蛋,也非英雄,无须
丑化和美化,因此允许一定程度的真实和有趣,但是各位看官可以想
见,既然有趣人物的身份如此之低(比如光棍、偷情汉、妓女、小妾
之类),读者还会有兴趣吗?读者看不到有趣,只见肉麻。所以“曲
线救己”也好,“曲线救文学”也罢,中间人物写了不少,艺术流水
线年产小说数百部、影视成千上万部集,但中国的影视和文学依然躲
不过一个无情的判词:乏味。

(摘自《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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