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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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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004年6月11日,南开大学经济系刘纯彬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谈我国的贫困人口问题,我流着眼泪读完,觉得这样好的文章不让广大网友也看一看,良心上都过不去。因为原文较长,仅摘录其一小部分,供大家讨论。
据美联社2003年9月2日报道:美国2.5亿人口中,它们的贫困人口2003年已达3480万,占总人口的12.4%,比2002年又增加了140万人。
而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数字,我国13亿人口中,贫困人口只有2900万人,已由1986年的占总人口30.7%降到总人口的不到3%。比美国少得多.你相信吗?
其原因就是美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是四口之家年收入16895美元(14万元人民币),人均4224美元(约合35059元人民币,月均2922元),而中国的贫困人口标准2003年调整后增高的新标准才是637元(月均53元人民币),以前更低.只是美国标准的1/55。
当然,美国的标准太高了,没有可比性。然而,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全世界通用标准为每人每天生活费用不足2美元(每人每月约500元人民币)即为贫困人口。而每人每天生活费用不足1美元者(每人每月约250元人民币)为最贫困人口。应该说这个标准是不高的,现在一个月250元已经低于大多数城市的最低生活费标准,*这点钱生活是很艰难的。按此标准,中国每天生活费用不足2美元的贫困人口就成了7亿,每天生活费用不足1美元的最贫困人口也有2.13亿人。远不是2900万人了。
有人说这个标准是针对农民的,他们都有自己的承包地和住房,不需支付租金。但实际上,承包地的税费负担相当沉重,种地基本不挣钱甚至赔钱,一些地方农民的承包地无偿转让出去都没有人接手,退回集体也不要,因为谁要谁交税费,根本交不起。而土地产权本来就是农民自己的,是集体化运动时强制归到集体的,还要交税费。贫困人口的税费也照交不误。现在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每年税额为37元,农民人均税额则为146元,是城市居民的近4倍。还不能享受城里人的很多社会保险福利。中国还是世界上少数不给农民直接农业补贴的国家。再说住房。农民的房子是自己造的,国家既不提供廉租房又不提供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600多元的贫困标准如何能解决住房?
再看一条消息: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王明迪在他写的“中国监狱的人权保障”一文中说:1997年全国罪犯每人每月平均伙食费为102元,还有自己的菜地、鸡舍羊圈,产品全部供罪犯食用。罪犯还全部实行免费医疗、免费教育,被服由国家统一配发。每人每月零用钱7元。参加劳动的罪犯每月可领到十几元至三百多元不等的工资,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津贴。即使不算工资,罪犯每人每年食品消费和零用钱就有1308元。而中国贫困人口每人每年637元的标准中,食品消费标准为60%,即382元,也就是说,监狱罪犯食品消费水平是贫困人口的4倍,而且637元的贫困线意味着每个贫困人口实际上还达不到这个标准。
我带几个研究生考察了几个县,贫困县的一般公务员的月收入只有700元(年收入8400元)也是贫困线的十几倍。而考察的广东省一个县一般公务员月收入为5000元左右,浙江省的一个县则达6000元左右。这两个县的乡镇干部月收入还要再多一、二千元,年收入达10万元左右。广东佛山乡镇负责干部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这几年公务员还在不断长工资,很多省市仍在酝酿动作,公务员工资还要大长。国企领导也要实行年薪制,每年几十至几百万元。公务员的收入还不包括每年五、六千亿元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玩乐旅游出国及其它福利。而把农村2900万贫困人口的贫困标准提高到1000元,每年也不过290亿元。即使再加1000元,达到2000元的水平(仍远远低于每人每天生活费2美元的国际标准和1美元的最贫困线),全国贫困人口就是8000万人,一年也只需800亿元。以中央财政一年二万多亿元的收入水平也不是没有能力。还可以向高档娱乐业开征“扶贫税”,一年征几百个亿也不是难事。报载:我国现已有资产百万美元以上的富豪23万多人,总资产达8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全国不到万分之二人口拥有的资产相当于全国国有企业或全体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的约80%,他们和一些公务员整天高档消费,让他们拿一点“扶贫税”不应该吗?
因此建议提高我国贫困人口标准.我提出一个“刘氏定理”:“一国贫困人口标准不能低于该国监狱囚犯生活标准”,相信这个定理经得起推敲也会获得每一位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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