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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对“体温计”同学的劝诫!!!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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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在路上 发现户外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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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你猜敲木鱼儿的猴子心里会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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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天都应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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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仗剑走天涯:

支持!

想念老同学,请一冶四中74届8班同学,75届 高中毕业的一冶四小1班同学,请加我微信 nnqivbfc0303,电话:1534723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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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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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应该早点出来劝戒     不过现在也不迟    

现在大家都冷静了啊       在不要吵了     既然管理员    已经出来主持公道      就算了

 


儿子出生了 小名叫啤酒哦 可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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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1、希望“体温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马上做出诚恳的道歉,并且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如果你是为了“在路上”寻找艳遇,劝你自动消失;

3、相关帖子整理后一并归入“社区档案室”。

 

 

如果“体温计”不认识错误,也不道歉。还更加嚣张,该网站有什么措施吗?

 

http://weibo.com/2070540033/profile?leftnav=1&wvr=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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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关总在风雨后",希望网内空气更加新鲜,风气更好,几个贴子下来,弘扬了正气,让所有人看到了正确的路.

祝网站越办越好. 执迷不悟者请自动消失! 但愿"体温计"现象不再发生!

坚决支持班主的决定!俺等了好久鸟!

[此帖子已被 愚公 在 2007-9-24 16:02:52 编辑过]

~~~~~~~~~~~~~~~~~~~~~~~~~
吃遍东南西北,走过春夏秋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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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6: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支持

 

 

幸福像花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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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胖丁同学,哈哈,真性急,你总不能拿把枪把管理层逼到墙角里让他退无可退撒,管理层也不可能拿把枪逼着癞子哥说“再不道歉,我崩了你”撒,哈哈:)其实,难道看不出来管理层此时的公告是非常及时而且有分寸的么,这份官方表态已经为此次的纷争定下了调子,是非曲直自在人心了,你觉得癞子哥在论坛里还有味口么?但我们不喜欢这个人的做派,总不能不让人家在上面行走吧;我的第二篇帖里有位驴友叫“深蓝的港湾”,他在跟帖里的几句话我很以为然,他的意思我非常理解:癞子哥作为人群中较为另类的个体,性格与思维逻辑与普通人是截然不同的,而遭遇与结局是可悲的;我想在户外行走的人,处于迷局状态时需要的是有人指一条生路而不是被众趋与绝路,“人之疯狂,乃因绝望”,我这样说并非是想做两面都讨好的滑头,实是“深蓝的港湾”这位朋友对人性之洞察,提醒了我,我觉得这位路友有颗领悟向善的心,属大慈大悲之人,修炼下去,终老有所成:)

    但我也相信癞子哥道歉的概率实在是太低微了,因为他的所有问题不出在他的立场而出在他的思维方式上,他需要获得承认、被关注、被需要,如果他能道歉的话他就不会在一周时间前说出大量幼稚可笑、完全不符合他这个年龄段和经历该说出来的话了,也不可能在今天完全没了章法,只能拼命而机械的不断复制他的“真相”帖到各个回帖里去跟了,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此时他的孤立、绝望、无奈和无助么?我觉得最好的检验标尺是时间——时间能让我们很快看到荒谬的东西或者错乱的思想的自生自灭,最大的惩罚是被抛弃——没有人再关注他,没有人再试图与他做朋友,最后可能剩下的只是一个孤独的身影和空虚的躯壳,不信,我们很快会看得到的,如果不懂得反省的话:)

    所以没有必要再在每一句荒谬悖逆之词上去跟他辎诛计较了,那样显得我们太得理不饶人,正义如果老是以一副气势汹汹的面目来出现,那样也不耐久看,呵呵,中医里讲刮痧疗法,刮的鲜红一片,让他出一身大汗,疼,排毒,也就到位了!

[此帖子已被 流浪者4188 在 2007-9-24 17:34:49 编辑过]

别问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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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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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体温计      你就认匪算了呢!         别个警察都验过你了,       未必还要等我们投票?      

[此帖子已被 闵大人 在 2007-9-24 17:09:31 编辑过]

C'est la vie
6677814.qzon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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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7: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1、希望“体温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马上做出诚恳的道歉,并且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如果你是为了“在路上”寻找艳遇,劝你自动消失;

3、相关帖子整理后一并归入“社区档案室”。

支持!!!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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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看稻菽千重浪 遍地英雄下夕烟”

 

支持楼主

天涯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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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7: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真的很难得.佩服!专门为了给这样一个畜S一个改过的机会而新起一个劝诫贴.

但劝诫一个这样的畜S真的很难,就如现在日本拒不承认二战中对待亚洲被侵略国家的态度. 

让它道歉除非母猪上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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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7: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大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再玩耍,只是我们的玩具变得更好,游乐场变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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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管理层的决定 虽然比我希望的来得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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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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