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路上商业活动召集与商业性质的装备销售宣传贴 户 外 呼 唤 自 律
事前声明: 限于在路上目前论坛定位和历史原因,本贴仅限于以上两个方面问题的建设性意见。不与任何攻击性言论讨论,不与马甲对话,不参与口水战,不参与拉拢打击报复,不偏费于俱乐部利益或自由户外爱好者立场谈问题。
标题中提到的两方面,一直以来都是论坛中争议最大的两块。 一、关于由召集贴费用引发的争论: 长久以来,无论是纯AA制度活动召集带队,还是商业团队出行,始终是各种矛盾的交点。无论是哪种总是有喋喋不休的争吵声不绝与耳。基本的概念和公众公认的认可标准的匮乏是最根本的问题。 这里面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问题: 1、行业标准或规范问题不是武汉户外圈特有的现象,是国内户外发展不成熟的一个基本标志。短期内,得到完善的解决是不现实的问题。 在大量新人潮水般涌入的热情面前,户外文化的建设简直就是不堪一击。道德标准、行为准则、言行责任,在自由化的浪潮掩盖下溃不成军。户外界团体、个人、组织等的素质沦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问题,需要各级、各类组织(如武汉体育局、旅游局、市登协、文化局)重视规范、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 各大俱乐部、论坛、群、民间团体的积极介入配合。 户外人群,特别是那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户外元老们的参与和宣传、交流。 2、恶意的攻击;没有建设性的自由泛滥;非讨论性的争吵;马甲不付责任的挑衅;等一些与户外运动健康发展不相符的现象应该被严厉静止,至少应该是大家都声讨和谴责的。 这些现象和挑起这些现象的组织和个人,伤害的对象不仅仅是个人,包括俱乐部公众形象、论坛健康纷围、还有广大主体户外爱好者利益。没有良好的户外文化环境最终受损失的是所有参与者。 在一费制、俱乐部AA制、领队费制、AA制,一系列五花八门的制度面前,不是整天争论能得出结果的。究其根源其实不过是个财务制度模式而已。纯AA制也不例外。 在这一系列召集制的背后,其实就是个利益问题。与出行的快乐与否,户外心情有否被玷污是没有关系的。正确面对各种利益需求的存在也是现实。实际上,哪种召集制客观上都各有长短,没有哪种是最好最优更纯正的区别,不需要在这点在继续狭隘的看待户外带给我们所有人的积极和健康意义。这才是根本。 在利益划分上来说,无非就两种:一是有盈余的。一是没有盈余。 但凡有盈余的,在其定性上均属于赢利性质或商业范畴。这点上法律早有定论。而不在于你剩余的是多还是少。 没有盈余的活动召集,首推纯AA制。那就必须遵循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在临时网络组建的出行团队里,这种纯粹的理想境界,必须要求每个参与者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没有选择性的盲目接受队员或承认领队都是对整个集体利益的不付责任行为。在我们整体素质还不能达到满足以上要求和能力时,泛滥的AA制就是祸害户外健康发展的根源。其实,国内几件事故及处理结果案例已经敲响我们思考问题方式的警钟,未来的发展结果也必然证实这点。 无论是选择AA制团队出行还是商业团队,都不是说带着一份什么都等着别人来安排好服务好的思想出门的。对自己,对团队、对亲人、对......都有一份责任。这也就是户外根本区别与其它运动项目的内在魅力之一。 失去了这些,我们还能追求什么呢? 二、现行几种论坛中常见的召集贴的处理问题: 1、商业或包含有商业性质的活动召集贴; 分版制?这是很多人大力提倡的。个人建议。可行,但操作难度很大。 分版必然涉及分版的新规则。谁来制定?什么标准?以谁为标准?制定后如何坚持执行?有俱乐部背景的以AA制名义在非商业版发活动召集贴可行否?有新的争议谁来评判?这些问题都需要论坛管理层面对。在这么一个完全公益性的公众论坛里,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能否拿出精力时间在各个方面做到位。否则只能是导致新一轮的混乱。那分版的初衷和良好愿望将荡然无存。 这个问题在活动召集版块还是相对好些的,看看现在的《户外课堂》。有新朋友问时,我都不知道再怎么解释这版块的标题。 这点我觉得到是武汉登协和各装备销售店可以也是到时候该考虑下行业自律的问题了。这不是抢唐僧肉!最后浪费了大量户外资源的同时,只是把市场弄得更混乱,成为一个培育恶意竞争的温床。谁是最终受害者,想想也就明白了。 2、让各俱乐部按规范发贴,论坛收取一定费用(那只能定性为广告收入)。 这显然是最不可取的。先不说在路上原有体系。就单事故后责任问题,论坛就摆脱不了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只要事故家属一方将其一并告上法庭,后果,是可想而知。所以,就别害更多的人了吧。 三、资格或资质问题: 不论是绿野,还是磨房,包括新疆小羊军团。在这些国内相对成熟完善的户外论坛上。无论是线路标准、还是领队资格、是商业团队还是驴友自助,包括财务制度,纠纷处理都有先行一步的经验。 真正要做到,做好,要求别人如何。就参考下这些地方吧。最基本起码的资质备案都没有,不论是带队(个人)还是销售,不论是发言拟或者讨论,都还是要有个基础,付个责任的吧。 [此帖子已被 寒山烟雨 在 2008-9-10 15:19:4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