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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路上商业活动召集与商业性质的装备销售宣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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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在路上商业活动召集与商业性质的装备销售宣传贴

户 外 呼 唤 自 律


  事前声明:

  限于在路上目前论坛定位和历史原因,本贴仅限于以上两个方面问题的建设性意见。不与任何攻击性言论讨论,不与马甲对话,不参与口水战,不参与拉拢打击报复,不偏费于俱乐部利益或自由户外爱好者立场谈问题。


  标题中提到的两方面,一直以来都是论坛中争议最大的两块。

  一、关于由召集贴费用引发的争论:

   长久以来,无论是纯AA制度活动召集带队,还是商业团队出行,始终是各种矛盾的交点。无论是哪种总是有喋喋不休的争吵声不绝与耳。基本的概念和公众公认的认可标准的匮乏是最根本的问题。

  这里面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问题:

  1、行业标准或规范问题不是武汉户外圈特有的现象,是国内户外发展不成熟的一个基本标志。短期内,得到完善的解决是不现实的问题。

  在大量新人潮水般涌入的热情面前,户外文化的建设简直就是不堪一击。道德标准、行为准则、言行责任,在自由化的浪潮掩盖下溃不成军。户外界团体、个人、组织等的素质沦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问题,需要各级、各类组织(如武汉体育局、旅游局、市登协、文化局)重视规范、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

  各大俱乐部、论坛、群、民间团体的积极介入配合。

  户外人群,特别是那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户外元老们的参与和宣传、交流。

  2、恶意的攻击;没有建设性的自由泛滥;非讨论性的争吵;马甲不付责任的挑衅;等一些与户外运动健康发展不相符的现象应该被严厉静止,至少应该是大家都声讨和谴责的。

  这些现象和挑起这些现象的组织和个人,伤害的对象不仅仅是个人,包括俱乐部公众形象、论坛健康纷围、还有广大主体户外爱好者利益。没有良好的户外文化环境最终受损失的是所有参与者。

  在一费制、俱乐部AA制、领队费制、AA制,一系列五花八门的制度面前,不是整天争论能得出结果的。究其根源其实不过是个财务制度模式而已。纯AA制也不例外。

  在这一系列召集制的背后,其实就是个利益问题。与出行的快乐与否,户外心情有否被玷污是没有关系的。正确面对各种利益需求的存在也是现实。实际上,哪种召集制客观上都各有长短,没有哪种是最好最优更纯正的区别,不需要在这点在继续狭隘的看待户外带给我们所有人的积极和健康意义。这才是根本。

  在利益划分上来说,无非就两种:一是有盈余的。一是没有盈余。

  但凡有盈余的,在其定性上均属于赢利性质或商业范畴。这点上法律早有定论。而不在于你剩余的是多还是少。

  没有盈余的活动召集,首推纯AA制。那就必须遵循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在临时网络组建的出行团队里,这种纯粹的理想境界,必须要求每个参与者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没有选择性的盲目接受队员或承认领队都是对整个集体利益的不付责任行为。在我们整体素质还不能达到满足以上要求和能力时,泛滥的AA制就是祸害户外健康发展的根源。其实,国内几件事故及处理结果案例已经敲响我们思考问题方式的警钟,未来的发展结果也必然证实这点。

  无论是选择AA制团队出行还是商业团队,都不是说带着一份什么都等着别人来安排好服务好的思想出门的。对自己,对团队、对亲人、对......都有一份责任。这也就是户外根本区别与其它运动项目的内在魅力之一。

  失去了这些,我们还能追求什么呢?

二、现行几种论坛中常见的召集贴的处理问题:

  1、商业或包含有商业性质的活动召集贴;

  分版制?这是很多人大力提倡的。个人建议。可行,但操作难度很大。

  分版必然涉及分版的新规则。谁来制定?什么标准?以谁为标准?制定后如何坚持执行?有俱乐部背景的以AA制名义在非商业版发活动召集贴可行否?有新的争议谁来评判?这些问题都需要论坛管理层面对。在这么一个完全公益性的公众论坛里,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能否拿出精力时间在各个方面做到位。否则只能是导致新一轮的混乱。那分版的初衷和良好愿望将荡然无存。

  这个问题在活动召集版块还是相对好些的,看看现在的《户外课堂》。有新朋友问时,我都不知道再怎么解释这版块的标题。

  这点我觉得到是武汉登协和各装备销售店可以也是到时候该考虑下行业自律的问题了。这不是抢唐僧肉!最后浪费了大量户外资源的同时,只是把市场弄得更混乱,成为一个培育恶意竞争的温床。谁是最终受害者,想想也就明白了。

  2、让各俱乐部按规范发贴,论坛收取一定费用(那只能定性为广告收入)。

  这显然是最不可取的。先不说在路上原有体系。就单事故后责任问题,论坛就摆脱不了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只要事故家属一方将其一并告上法庭,后果,是可想而知。所以,就别害更多的人了吧。

三、资格或资质问题:

  不论是绿野,还是磨房,包括新疆小羊军团。在这些国内相对成熟完善的户外论坛上。无论是线路标准、还是领队资格、是商业团队还是驴友自助,包括财务制度,纠纷处理都有先行一步的经验。

  真正要做到,做好,要求别人如何。就参考下这些地方吧。最基本起码的资质备案都没有,不论是带队(个人)还是销售,不论是发言拟或者讨论,都还是要有个基础,付个责任的吧。

 

[此帖子已被 寒山烟雨 在 2008-9-10 15:19:43 编辑过]

武汉青山蜂巢户外运动俱乐部 www.fcjlb.cn 伊凯文、天路、西沿登山鞋、梦之旅、欣野户户外装备批零。野外露营装备出租,新人免费培训。电话:027-86488251 18607185032 QQ:519538563 活动群:90630739 47676554 65322366 9441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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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费制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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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charz:

一费制是什么意思啊?!

一费制就是像旅行社那样直接报一个价,比如神农架550元。

我想请问寒山如果发生事故,你认为商业队和非商业队的领队或俱乐部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样的吗?道义上的责任我认为是差不多的。

另外户外界团体、个人、组织等的素质沦丧绝不能靠武汉体育局或旅游局之类的教育和规范,因为这些组织甚至比个人沦丧的更快更彻底!阻止沦丧只有靠全民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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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釵子:
charz:

一费制是什么意思啊?!

一费制就是像旅行社那样直接报一个价,比如神农架550元。

我想请问寒山如果发生事故,你认为商业队和非商业队的领队或俱乐部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样的吗?道义上的责任我认为是差不多的。

另外户外界团体、个人、组织等的素质沦丧绝不能靠武汉体育局或旅游局之类的教育和规范,因为这些组织甚至比个人沦丧的更快更彻底!阻止沦丧只有靠全民素质的提高。

两个问题:

  1、责任归属问题:

  事故发生,就必然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具体因素导致的不同后果。

  就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而言,不论是商业队或非商业队,对事故后果的责任判定和赔偿问题是没有区别的。交通法和交强险的制定思路就已经充分说明了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格局。对导致事故最终责任人和第三方责任险的未完善状态,是遏制户外自由出行的最大瓶颈。换句话说,到哪里都没有绝对的自由,也就没有绝对的免责。

  而俱乐部或公司属于商业法人,按不同的设立模式,其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比如公司就可以只以资产总额做最终的全部赔付标准,同时有第三方责任险。而个人在最终赔付能力上显然不具备任何抗风险性。那是无限连带责任。即不仅是你个人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全部财产都是作为赔付的对象范围。

  2、关于户外的道德素质,要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在位置不同,均可导致事态往不同的方向发展。

  我们要看到并鼓励和提倡的是那些还在为户外运动健康有序发展而努力的人。不论他是身在地方政府,还是社团、或民间。有人在坚持做,比无人问津要好。总是有些人会义无反顾的坚持走下去的。只要还有这样的人在,就有希望。只要愿意这样做的人越来越多,事情总有向好的一方面发展的时候。

武汉青山蜂巢户外运动俱乐部 www.fcjlb.cn 伊凯文、天路、西沿登山鞋、梦之旅、欣野户户外装备批零。野外露营装备出租,新人免费培训。电话:027-86488251 18607185032 QQ:519538563 活动群:90630739 47676554 65322366 9441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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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不搭理马甲,还搭理马甲!

马甲之所以来劲,就是因为你们忍不住喜欢搭理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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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charz:

说了不搭理马甲,还搭理马甲!

马甲之所以来劲,就是因为你们忍不住喜欢搭理唦!

与其像祥林嫂一样一遍遍的抱怨,还不如好好想想为啥大家都要搭理我这个马甲。

 

寒山的法律责任分析是鉴于目前仅有的几个案例,但我相信随着法律的完善,会区别对待商业和非商业的。期待你的继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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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是想发此贴引发一场武汉户外的一次革命,让打着AA旗号赚钱出了事又不负责的活动合理化,你凭什么提一费制?我想请问楼主你的活动中要出了事故谁负责?户外活动不是靠你们这样的一种形式克发展的,健康的发展户外是有章可寻的,也是有专门的部门管理的,你搞的那些什么岩降,瀑降,武汉有多家户外拓展公司在有技术和安全保障的下在合理的发展着,切你上次活动绳子断裂的事件专门的主管部门还召集了一次会议强调不要发生类似的事件,不只你有没有这样重视,绳子断裂原因已经分析出来了,我看你发帖的原因无非就是找个赚更多钱的平台。

  武汉体育局对岩降,瀑降的绳子直径有明确要求,不小于10.5MM,你们都用的多少的是往最小直径靠的吧,有时还有的是用0.8的。下次大家在和这些收费的人一起问问绳子的直径。

 大家也不要把教练证看的神秘,地大有个培训班,你们都可以克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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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1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孔雀谷担惊受怕一晚上,保险公司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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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2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越来越有意思了!!!

我是个没知识没文化的人,“作壁上观”比较好。

等待等待---在等待QQ:56252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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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树丫子:

    武汉体育局对岩降,瀑降的绳子直径有明确要求,不小于10.5MM, 

说你不懂吧,你总还要逞能,你真可爱的,呵呵,这个技术标准是武汉体育局这个地方小衙门能规定的吗

户外就象一面镜子,照出大千世界的满天神佛,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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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4: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魍魉魑魅:
树丫子:

    武汉体育局对岩降,瀑降的绳子直径有明确要求,不小于10.5MM, 

说你不懂吧,你总还要逞能,你真可爱的,呵呵,这个技术标准是武汉体育局这个地方小衙门能规定的吗

 你懂的真多,连规定==要求都可以理解成一样,学历一定比博士后还高一定是博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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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的龙潭沟瀑降一费制的价格是180元,不知道明年还会不会随着油价以及CPI的变化而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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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不能因噎废食哟!!

但还是得组织活动哟!

喜欢摄影、听音乐和美丽的大自然!喜欢与爱车一起去听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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