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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树丫子

11号--13号溯溪桐麻沟活动有ID受伤,费用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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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1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户外大部队召集的时候,都声明“AA制,领队费大家公摊”

只是自“南宁事件”后,法律对于这种公摊是否算获利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不由得不去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其实,我倒是非常赞同这种大部队的领队费用参与者公摊的做法,一来,领队的付出是有目共睹,一个地方经常多次带队,大家玩乐的时候,领队还要张罗这个张罗那个,总体来说,一个称职的领队,为大家付出的是很多的;如果法律能定性这种公摊不属领队获利,还是希望推广这种模式。

 

声明:以上言论仅为有感而发,并非针对LZ所述具体事件,希望不要引用到此具体事件中。偶只不过是懒得新开帖罢了~

 

另突发奇想:1、大家扪心自问,有多少人愿意带着三四十号人马出去溯溪、穿越的?一次成,能多次么?

                     2、怎样的风气能鼓舞更多的人出来当领队带领大家出去户外呢?

胜则大喜;败则惶馁。胸无点墨而面如沙湖者,不可不拜上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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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艇是必须的.这次活动有三分之二的女TX.大部分不会游泳,有10几位连水都没下过.长达几十米的深溪,自己都要靠男同胞带,如果再背上背包肯定不行.何况大家的背包都比较重.中餐衣服和饮用水都再包里.所以买艇势在必行,这是勿庸置疑的.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哪边,眉眼盈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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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2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艇,是俺的救命草,有那么一阵子,俺死死抓住,直到脚踩石头俺才松手的。

救生衣是俺主动买的。

三叉口激流冲来是难民跟一舟救俺的。

三次共餐,每次俺都看见雪山大哥最后一个拿筷子的。

要是谁觉得这次多出了银子,那就发短信俺吧,俺愿意多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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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2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用,大家看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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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0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局外人

来查个以前的帖子,结果碰到吵架。

我觉得主要的问题是有人没参加aa的话,事先告诉每个人没有。钱的多少不是问题,但是若是事先不告知,容易出纠纷。

艇的问题:艇是不是必要没关系,有关的是,现在艇在哪儿,以后怎么办?

住宿的问题: 出发前的帖子说明了怎么住宿,住宿费多少没有?

FB的问题: 最后一餐高档次FB的话,是临时起意还是事先说好?临时起意的话,是不是多数人赞同?

 

很多事情出发前说明白了,就好办了。还有楼主啊,若是有不同的想法,比方说不愿意住店,不愿意参加fb都没有问题的,自己当时随意啊。若是出发前都说好的东西,你参加了,就表示你默认了

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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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没有艇那么多完全不会游泳的女生能玩桐麻沟吗?何况即使会游泳的大部分同学的背包都放在艇上(装有水干粮和干衣服)拖行.既然不是商业活动,必要的安全装备应该由大家公摊.这次活动有惊无险,不出问题则已,如果出了问题那艇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啊!主要召集人和教练等为大家的安全和活动顺利进行直到结束付出了许多许多的精力和汗水,这是有目共睹的.

//////俺是此次桐麻沟溯溪活动的参与者也是第一次玩桐麻沟.谁都知道玩野山野水都是有风险的,每个人都是凭自己的能力在玩,摔了,蹭破皮了,哪儿软组织受伤啦,都是正常的,领队也不是保姆!不出门呆在家里那是最保险的.

2007本人去过3次保康九路寨.第一次是克拉领队,他自己一双腿软组织严重受伤.后二次是本人召集,一次右手中指骨折,一次探路摔了痛了好长时间哦,又有谁知道呢--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以后各人自己玩自己的,没有谁再出面召集什么活动了,与人与己两全其美这样最好.呵呵那就再也没有谁事后诸葛亮可以说三道四啦,当然FB之类的娱乐活动就另当别论了.

相信自己 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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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0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喉镜:

我觉得主要的问题是有人没参加aa的话,事先告诉每个人没有。钱的多少不是问题,但是若是事先不告知,容易出纠纷。

就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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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4: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格桑阿娃:

嘿嘿,没有艇那么多完全不会游泳的女生能玩桐麻沟吗?何况即使会游泳的大部分同学的背包都放在艇上(装有水干粮和干衣服)拖行.既然不是商业活动,必要的安全装备应该由大家公摊.这次活动有惊无险,不出问题则已,如果出了问题那艇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啊!主要召集人和教练等为大家的安全和活动顺利进行直到结束付出了许多许多的精力和汗水,这是有目共睹的.

//////俺是此次桐麻沟溯溪活动的参与者也是第一次玩桐麻沟.谁都知道玩野山野水都是有风险的,每个人都是凭自己的能力在玩,摔了,蹭破皮了,哪儿软组织受伤啦,都是正常的,领队也不是保姆!不出门呆在家里那是最保险的.

2007本人去过3次保康九路寨.第一次是克拉领队,他自己一双腿软组织严重受伤.后二次是本人召集,一次右手中指骨折,一次探路摔了痛了好长时间哦,又有谁知道呢--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以后各人自己玩自己的,没有谁再出面召集什么活动了,与人与己两全其美这样最好.呵呵那就再也没有谁事后诸葛亮可以说三道四啦,当然FB之类的娱乐活动就另当别论了.

就知道你这个买水货东西的要跳出来的,你买的鞋差点把别人害死,你的些打着什么外贸的旗号,其实就是三无产品,你黑良心。你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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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又吵起来了,看状况挑起事端的树丫子TX并没参加活动,请问你个局外人为何如此愤慨,好像没怎么见过你参加活动,又怎么会对谁谁谁的关系什么的貌似很清楚的样子?真的是有据有理的话何必要用马甲说话?

个人认为任何活动只要参加者认可活动规则,在当时认可各项收费,此次活动就算结清了,事后吱吱歪歪的算什么呢,真的不滿当时当众提呀,难道还会被当众镇压不成?一些根本不活动不户外只会制造事端的人,大家不用理会,此次活动的组织者更无需理会,没必要要把什么这证那证这清单那清单的给这等无聊之人看,这些东西只要去的TX们清楚就OK,用不着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来滿足一些哗众取宠之人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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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0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以好奇和好玩的心态走进“在路上”的新驴,想了解在户外探险游的乐趣和刺激,没事就在"在路上"来逛逛,逛的最多就是“结伴通行”、“我行我速”、“漫步三镇”。今天无意中逛进“居委会”,看到第一贴就是你‘树丫子’的贴,再往后看就是一个叫‘独乐乐’的贴,感到很惊奇,也很不解,甚至不可思议,感到很气愤。对于你们提出的这次“桐麻沟溯溪”户外探险游一些问题,我想来想去还是需要参与一下:

         为了了解和体验在户外探险游的乐趣和刺激,我把第一次体验户外游选在由难民组织的7月11-13日“桐麻沟溯溪”户外探险游活动,对于我这位既不会游泳、又对水有恐怖感、徒步从没超过2个小时的、体质不是很好的新驴来说,他们接受了我。让我没想到的是,在这次旅途中,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体验到一个团队的相互关爱、团队的无私奉献、团队的快乐家庭感。是难民、雪山大哥带领男TX相互伸出有力的双手、宽大的肩膀、坚实的后背托起我们这些从没走过溯溪的TX身躯,翻过一道道险滩,是他们带领所有的TX相互伸出友爱之手,搀扶着走完此次“桐麻沟溯溪”艰难里程,并安全返回。这次行程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

        至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个人认为:

1、关于此次探险游,招贴细则和出发前的碰头会已说明很清楚,那些是AA,那些是另分摊的费用。

2、关于此次探险游的财务人员,是在途中车上当着全体参加TX的面选的,也并没有人反对,应符合在路上的规则吧。

3、关于此次户外探险游的危险性,细则上也已说明。对于此次团队的TX受伤,我们都感到难过,也希望他早日康复。

3、关于此次探险游,有三分之二是女TX,三分之一的TX是不会游泳的,甚至连水都没下过的,因此救生衣、救生艇等是必须的要的,途中全体TX的午餐、换洗衣物,贵重物品等等,都需要用救生艇运载。可想救生艇的作用之大。

4、如果你是参加此次活动的TX之一,你应当知道这些,在路上不是讲的自由来,自由去,自由选择吗?如果你不是参加此次活动的TX之一,就没必要答复你们提出的问题。从ID上看(不管是所谓的马甲)你们这样做违反“在路上”的规则。

难民,雪山大哥,你们辛苦了!你们是最优秀的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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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悠悠爸爸:

平心而论,难民雪山都是难得一见的好同学,关于这一点不会有任何人有疑问。

马甲事件有时候就那么回事,但从事物的本质看你会发现有趣的现象:

1.马甲在攻击难民雪山神龙氏等等。

2.马甲是打不死的小强,无论你拍它多少砖,它都犟着不改口。

然后回到事实,难民雪山神龙氏是个什么样子,这个是很难颠倒黑白的,应该是值得大大表扬的,从马甲事件来看,难民雪山神龙氏的形象和威望只会增高不会降低,从这点看这次事件类似媒体炒作知名都的事件,可以说马甲不是敌人反而可以说是朋友。

根据以上推论可以判断:若马甲是敌人,那么这次事件的主人翁完全可以将坏事转变为好事,事情就这么奇怪,感谢谁表扬谁的帖子没人看,骂人的帖子好多人管,因为真理是越辩越明;若马甲是自己人,那么受益的主体实际上有两个,一个就是网站,一个就是这次事件的主人翁,就符合炒作现象。

当然若果真相是炒做,提前揭开谜底就是游戏最大的破坏者,但怎么看也不像是炒做,但又符合炒做的模式。

祝愿网站能够挣钱挣大钱,一个不挣钱的网站能够坚持多久?

也祝每个户外团体挣钱挣大钱,资金越充足越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赞成楼上所言,看这个架势,这个独乐乐和树丫子如真是马甲,必定是难民或者神农氏的竞争对手,并且还是正面竞争没有赢面所以只会来阴招的那种不入流的对手,武汉户外店就这么几家,如果再不收手还要继续一意孤行,想必大家都能猜到是谁了?

行业竞争当以正面积极的竞争手法为好,各有所长,互补其短,户外玩家才能从中受益,如此攻击,只会让这个市场越来越恶性循环,终究受损的还是整个武汉的户外市场及伤了户外玩家们的心,望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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