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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纯AA制户外走近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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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4: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大喜欢组织户外活动,因为我思想境界不高。如果劳神费力不能有所收获的话,我宁愿让别人劳神费力,自己坐享其成。
    我的思想估计代表绝大多数的户外活动跟随参与者,所以,我最多是参与别人劳神费力组织的活动,而不是自己亲自操劳。
    我组织活动,基本上仅限于家人,为他们付出,觉得这些应该是值得的,应为她们平时为我付出,互相付出。不过,这样的风险和责任也很大,因为在外面晃,总是不如在家呆着安全的。
    事实上,仔细分析以后发现,真正意义上的纯AA制已经处于穷途末路的状况,最多也只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的东西,喝彩着微乎其微。
    如果,你如果能够深入研究一下纯AA制的内涵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高尚的东西在里面,只是为了规避活动获利会导致的法律责任而已。
    首先,人不可无私到忘我的程度。没有谁不会是因为自私的考虑来忽悠大家一起出去玩的。或多或少都有些自私的成分,比如一起AA分担一些费用,更主要的是大家一起分担责任。
    其次,哪怕是普通级别的户外,尤其是探险级别的户外,独行是最无私的,但是,这种无私仅限于对没有参与的同伴的无私,但是却不是对家人和社会的无私。探险本身并不是生活中所必须的,一但出现问题,营救是社会的责任,失去了生命和生活能力,对社会和家人都是损失。
    带上同伴的探险、户外,风险虽然会小一点,实际上,邀约和自助结伴的行为本身就是自信不足,想把风险甚至费用分摊给同伴的自私行为,我们对此并没有觉得这种行为可定位高尚的理由。只不过,大家如果共同认可这种约定俗成的规矩的话,就像是行前共同认可了一种契约,口头或者以其它形式承诺或者签订了某种协议或者合同。
    至于说户外网站的所谓结伴同行规定,只不过算是格式特同中规定得略微全面一点的而已,可以用作指导,可以拿来就用,也可以完全不予理睬。一切以行前约定为准则。
    与此同时,同样是格式合同,只要参与的人大家认可就可以,没有谁的规定更好,更合理之说,关键在于认同。
    很多新加入户外的同学认同付费领队获取一定的车辆组织、住宿、就餐以及安全保障、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这样的需求完全是无需指责的。当新同学升级成有足够经验的老户外时,自然可以选择自己认可的格式合同要约而放弃这种付领队费的要约形式,这是用不着人来教的。而且,不是一直就有花钱买经验的说法吗?不花钱的经验,教训就体会得不够深刻了。
    纯AA走进穷途末路的根本原因还有很多:
    1,即便钱上可以AA得公平,个人能力上也难得A得公平,总会有人付出得多,总会有不公平的地方;
    2,走进小众以后,新鲜血液难得得到补充,老是一帮老面孔一起互相欣赏,没什么劲;
    3,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忽悠活动的积极性,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忽悠活动为别人付出而得不到什么回报。
  ……
    正如政府提倡的一些超前的理念一样,提倡归提倡,做不做得到,是另外一回事。
[url=http://www.5zls.org/ShowBBS.asp?menu=5&UserName=charz]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女人的美。[/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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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停不下脚步---只因我和天边的那朵花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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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觉得在旅途中,好的旅伴胜过好的风景。
我常愿自己像,南来北去的飞鸿,将道路铺在苍茫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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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散步的风:
我一直觉得在旅途中,好的旅伴胜过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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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20: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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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准备写一点这方面的感想,结果让chrz发表了,非常赞同他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在路上树立这么一种风气,坚决支持那些当领队的TX,沉重打击那些为了几元钱恶意攻击领队的行为。

 

[此帖子已被 bbbbbb 在 2008-7-26 21:58:2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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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组织者付出的劳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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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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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charz:
  
    事实上,仔细分析以后发现,真正意义上的纯AA制已经处于穷途末路的状况,最多也只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的东西,喝彩着微乎其微。
    如果,你如果能够深入研究一下纯AA制的内涵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高尚的东西在里面,只是为了规避活动获利会导致的法律责任而已。

我不能代表其他马甲的意思,只能代表我自己。我的宗旨是可以不AA,但收费当在明处,在事先,这不是户外活动应具备的,而是做人应该具备的品质。

杈子,别老在这里瞎混了,出去多看看吧,现在全国最知名的户外论坛有多少是纯AA,有多少是明着收钱,还有多少是暗地里收钱的,再来这里发帖不迟,否则别人还真以为收钱是户外运动发展的趋势呢。当然,高风险探险活动不在这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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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人都怀有自己的目的.

边走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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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0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散步的风:
我一直觉得在旅途中,好的旅伴胜过好的风景。

 

这话有道理。

网名:相忘于江湖.
欢迎光临我的相册 http://pjj3150.photo.163.com
欢迎一起活动,我的手机(户外用)1388648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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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劳资自己跟自己纯AA,怎么会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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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先生:
劳资自己跟自己纯AA,怎么会穷途末路??

你和儿子出去过早,好像你说过,你儿子用攒的零花钱买单请你的客咧!

你们俩应该AA哟!

特别是一起户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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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4: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聚餐、娱乐等消费后结帐时各人均摊或各自付帐的做法。AA为拉丁文缩写,含义是“各”、“各个”的意思。

AA制是洋规则,是国外流行过来的,和go dutch或Dutch treatment。一样,本意指的是在餐馆吃完饭以后各自支付自己消费的费用。这和我们的AA制可不一样哟,我们是平分公共费用,应该称为share equally。所以说洋文一进了国内就被土化,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自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行了.  

狗屁不懂的好好看看,原来比屁臭的是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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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版主把骂人的家伙赶出去!让在路上干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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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8 0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费用能AA 付出的脑力和心力也不能AA,这个赞成,有人天生喜欢做好功课,有人给了也不看,又或者类似现在流行的团购总的成本降低了,但是中间是用组织者的免费心力做为代价的。

任何活动变成小圈子以后都有很难吸收新鲜血液的问题,在路上也有这个问题。宁可论坛方面有一些收费的活动针对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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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2 2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在路上,放飞心灵,绽放最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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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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