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竞赛办法: (一)大会参照《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和相关国际国内露营管理惯例执行,制定本届大会各项目的组织实施细则。 (二)各代表团的比赛出发顺序和营地帐篷区号,由各代表团领队抽签决定。 (三)裁判员由中国定向运动协会选派、管理。 (四)工作人员、青年志愿者由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和承办单位共同选派、管理。 六、成绩及奖励: (一)本届大会的比赛采取积分制计算成绩,即各比赛项目单场计算名次积分(单场第一名为1000分,第二名为800分,第三名为640分……以后名次在前面名次的基础依次递减20%),最后累加形成本届大会比赛的团体总成绩。 (二)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八名,颁发奖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团体第一名奖金为1.5万元人民币。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由组委会推选参赛队获得,颁发奖杯、证书。 (四)拼搏奖:由组委会推选参赛队获得,颁发奖杯、证书。 (五)环保奖:由组委会推选参赛队获得,颁发奖杯、证书。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参会代表团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连同教练和队员个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300dpi,jpg格式),于2009年6月28日前报到中国定向运动协会赛事报名专用邮箱:oacentry@126.com。每张照片文件名为“单位名称-运动员姓名”。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邮寄至中国定向运动协会。 注:参赛资格最后由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审核并确定。 (二)报到:若有特殊情况,比赛的报到时间、地点及接待问题待参会代表团确定后另行通知。 八、费用: (一)各参会代表团报到时,向组委会交纳报名费300元人民币/每团。 (二)大会期间,7月10日至7月14日在洪雅七里坪的食宿由组委会负责,其它时间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给予各参会代表团交通费补贴,规定如下: 四川省的代表团:500—700元/队 重庆市的代表团:800元/队 东北内蒙新疆的代表团:2000元/队 其它省市的代表团:1200-1800元/队; 九、其他: 1、凡对比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若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 2、报到时,每队需交电子指卡押金200元。比赛结束后交回指卡,返还押金; 3、各代表队自备2面队旗(2号,2.4米×1.6米),其中一面报名时交给组委会。同时自备2面小型队标三角旗,其中一面交给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