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楼外楼在2013-1-14 9:28:00的发言:
既然楼主在78来侃,我就顶贴拍砖,对事不对人,为以后户外可能出现的类次纠结防微杜渐。
看信息,楼主提起的事情,除了你跟当时管账的应该最清白,垫资还款有否当事人最清楚,反之就是不清晰不明了。
其他人在网络上说还了说没返,你跟她俩形影不离吗,包括去听雨轩,呵呵。
其他先森参与活动帖上站队,等于把很愉快的结伴同行活动以后带来了阴影。“一个小事情没处理好,真是影响他们自己今后的出行,更是扩大后影响了他一群人”,朋友看帖跟我说。
靠回忆来计算是不靠谱的,管账的一定要有行程财务纸质原始记录,没纸张捡个烟盒反面写也行。
如有非管钱管账的同学当天垫资,应该当天还款并做记号。
一致追忆、一致认为等等俏皮用语,相当于人治而不是法治,会打丝银滴。
既然大家推荐你们管钱管账,如出现差错,应该当事人沟通了结。
沟通不畅,再在很刺激的好活动帖上纠结,让在路上的银都看到了,岂不成笑柄。
本人在户外结伴同行,管过三四十同学的预付款,每天的每笔支出,都要求管账的同学即时记账,管账的同学也主动提示,今天的那笔临时支出记账了。
某次,中餐临时安排在驴店吃面条,有吃了的,也有没有吃,也有没随行的,通算支出,当天晚上,分别返给没吃的没随行的,当天的支出当天了结。
也有例外,去小雷山,我先垫款后大家分摊结账,因管账的提前下车,本人因酒后记忆模糊,没细算返款数字,让最后下车的同学垫付了几十元高速公路过境费,后发现疑虑,主动与同学联系,友好沟通,相约下次见面还款。
另附上1.14号晚初见楼版回帖后,用站内短信发给楼版的回复:
楼版:
你好!
首先要感谢你对这件事情的关注。
本来对于微笑微醉的帖子和话语,我觉得实在不屑于理会,不值得我浪费时间和精力 ,但我看了你的回帖,我想我还是聊两句,毕竟你是资深的老驴、版主,能给我客观公正的建议。
对于这件事情是否在帖子里面公布,当时犹豫再三,就是担心把一个好好的活动帖搅得七零八落,现在果然如此,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重装走过熬太、神农架等等,我太能体会历尽千辛万苦回来后发帖的骄傲自豪和感动,而现在。。。。。。如果能回到发帖之初,我会咬咬牙忍了这个闷亏!不是因为她,而是我觉得对不住同行的伙伴们,毁了大家愉悦的心境。
你回帖里的建议我想我是努力在做到,
1、我有清晰的原始财务记录,账务明细我在4号一早就公布到 群里了(我们3号晚11点回汉),全队的开支清晰明了,大家没有任何异议。
2、我和微笑微醉的交接错误,是因为当时交接情况混乱,还有20分钟要开船,一边吃饭一边交接,我忙中出了错,没有收回自己代垫的车费,我回汉后4号晚就和她私下联系了,她承认欠付我500车费,但又纠结不清自己手上的现金余额。
简单明了的交接错误,很容易就可以改正,也是群体活动中常遇到的事情,况且这次活动财务收支很简单笔数很少,差错也出在最后一天,非常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天的活动基本都是在车上船上渡过,我们俩都没法单独活动(总不可能我们俩在听雨轩里接头交接吧!)同行的队友很容易回顾过程。
但事情的发展超出了我的预计,微笑微醉开始扯各种理由推搪:一会儿说我们大家让她当出纳是斗笼子骗她,一会儿说有可能有人没交钱,一会儿又说有可能给我钱了,可从头到尾也没有说出一个具体的时间地点。具体的言辞我就不一一复述了,如果你有兴趣和时间可以看看游记攻略里的帖子。
总之一句话,她成功地激怒了我,我决定在帖子里公布这件事,让大家来评判,我不能由着她来污蔑我们大家的人品。事后想想,也许我的处理方法还不够冷静不够周全。
帖子出来后也争论回帖过几次,后来觉得实在没什么意义,再加上牛队也要求参加活动的队员不予回帖,不参加谩骂,故一直不予回应,今天看见你的回帖,我也只想私下和你聊聊。另外我还有些想不通的问题想请教:
我想问问作为领队你会怎样处理我遇到的事情?(在私下沟通协调无效的情况下),基本的是非对错正义公道,参加的队员应不应该表达?
许多人的观点都是,这些不好的事情为什么不能私下里解决,拿到路网上来说,不是有损群形象?路网不是法院,大家只是出来寻找快乐,不关心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可我觉得如果某个人的付出奉献甚至委屈在队友那里都得不到认同得不到理解,那以后还有谁愿意奉献愿意为团队付出?这里面的酸甜苦辣作为领队应该感触更深吧。我想牛队也是基于这种考虑和感受才会对整个事件以领队的身份来描述说明。
反正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楼版不要怪罪,既然是借你的“地盘”,多少还是要交代一下。
云 淡 风 清
2013.1.14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