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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光

The Mystic's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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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倩在2014-5-9 17:28:00的发言: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家有戒杀传统。我从不轻易伤害小生物。有次抹窗槛,一群蚂蚁正在搬饼屑,我放下抹布,很耐烦的等最后一只蚂蚁走过。对于那些突来拜访的硬壳虫,爬窗窥探的蜗牛,我也会用信封小心翼翼的把它们送去花园草坪。”

哈哈,很有同感。我现在看见一只昆虫在极其危险的从路上穿过,就立即停下来“护送”他,把人群挡开(反正人家搞不懂我傻站那儿干嘛),要么就拿落叶或纸片很小心地把他送到路边草丛里安全地带。

上帝看自命狂妄的人类,其实就跟看蝼蚁一样的。因为感知到生命的欢乐与悲苦,于是更加惜生。

 

 

想起你以前在自己主贴里描述的葬花、努力吃素,也许有人觉得矫情,我却深深懂得并敬佩。

 

另:你昨天午夜时在菊花毒帖子里那段话,让我今早读到时品了很久。是的,“都不必苛求自己。人生是没有确定的标准答案的。尘世要是全无迷茫,彷徨,那就不叫尘世了。”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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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两首英诗,欣赏一下吧。

 

 

 

 

I want thee, only thee  

2014-03-17 20:08:09|  分类: 诗歌欣赏

 

 

        题记:

 

        刚才又读泰戈尔。不过这次不是读《飞鸟集》、《流萤集》,而是读《吉檀迦利》。选一首发在这里,冰心翻译的。很多人把此诗当爱情诗,其实此诗并非爱情诗,而是诗人与上帝的对话。

 

        可是,有时,上帝实在太远,高处不胜寒,那么不妨把此诗当爱情诗读。如果当爱情诗,那么冰心对这首诗的翻译,我觉得把 “want ” 译为“需要”,语气就弱了。至少在我的个人字典里,“需要”和“要”是两码事。“我要你,只要你”和“我需要你,只需要你”,细品之下,是有很大差异的。

 

        “我要你,我只想要你。” 这样强烈的欲念,可以穿透一切阻挡,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尽显桀骜不驯的霸气和野性。而“我需要你”,则太斯文,太文绉绉,太软弱无力。至少,不符合我这个伪淑女的“女汉子style ”。爱情,本就属于“不讲理”的范畴。我要你,只想要你,甚至说不清理由,才是真爱。能摆出一二三之“需要”理由的,都是文明化了“感情”,而非浑然天成的野性爱情。是的,爱情本身,是野性的、感性的,与文明无关,与理性思考无关。主观而感性的爱情,一定不存在“要不到”,即:我要你,我只想要你,如果因种种原因(法律的,道德的,命运的,自身局限的……)而要不到、没牵成手的话,我也要让你住在我心里,天天陪伴我,别人再也无法进入。以这种方式,我依然是“要到了”你。爱,以这样的方式,最终可成为一种让自己心灵升华、阻止自己去堕落放纵的纯真信仰。所谓“曾经沧海”的“取次花丛懒回顾”吧。

 

 

 

 

 

That I want thee, only thee--

Let my heart repeat without end.

All desires that distract me, day and night,

Are false and empty to the core.

 

As the night keeps hidden in its gloom the petition for light,

Even thus in the depth of my unconsciousness rings the cry--

“I want thee, only thee.”

 

As the storm still seeks its end in peace

When it strikes against peace with all its might,

Even thus my rebellion strikes against thy love and still its cry is--

“I want thee, only thee.”

 

 

 

 

 

《我需要你,只需要你》

 

《吉檀迦利》第38,泰戈尔,冰心翻译

 

我需要你,只需要你——

让我的心不停地重述这句话。

日夜引诱我的种种欲念,

都是透顶的诈伪与空虚。 


就像黑夜隐藏在祈求光明的朦胧里,

在我潜意识的深处也响出呼声——

我需要你,只需要你。 


正如风暴用全力来冲击平静, 
却寻求终止于平静, 
我的反抗冲击着你的爱, 
而它的呼声也还是── 
我需要你,只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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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用苛求自己。

首先我们要拥抱自己,完全地接纳自己。有全然的接纳,方有悦意。

以前凡事爱精精计较一个准确的答案,其实是没有的......人生,很难形容。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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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On Monsieur’s Departure》

 

Queen Elizabeth(1533—1603) 

 

I grieve and dare not show my discontent,

I love and yet am forced to seem to hate,

I do, yet dare not say I ever meant,

I seem stark mute but inwardly do prate.

I am and not, I freeze and yet am burned,

Since from myself another self I turned.

 

My care is like my shadow in the sun,

Follows me flying, flies when pursue it,

Stands and lies by me, doth what I have done.

His too familiar care doth make me rue it.

No means I find to rid him from my breast,

Till by the end of things it be suppressed.

 

Some gentler passion slide into my mind,

For I am soft and made of melting snow;

Or be more cruel, Love, and so be kind.

Let me or float or sink, be high or low.

Or let me live with some more sweet content,

      Or die and so forget what love are meant.

 

 

        伊丽莎白一世(Queen Elizabeth 1533—1603) ,四百年前的这位英国女王是开创英国繁盛的一代明君,是“大英帝国”的奠基人。她运用自己的机巧和才智,摆脱死囚的绝境并取得王位,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女强人。然而她写的这首诗表明这位终身未婚的“童贞女王”是世俗道德规范重压下的弱者。这首诗并非附庸风雅之作,而是诗人发自心底的爱的呼喊。该诗通篇都是内心矛盾的碰撞和情感世界的苦斗,它折射出四百年前英国社会转型期的特殊体制以及伦理道德等现象。

 

《在 他 离 别 后》

 

——伊莉莎白一世  

 

我伤心却不敢流露不快,

我挚爱,却被迫强装是在恨,

我有意,却不敢说我想说;

心里絮叨着千言万语,表面却是哑然无声:

我是自己,,我不是自己;我冻僵了,我被焚烧;

因为我的自我分裂了,一个我背离了另一个我。 

 

心中的牵挂,就像我阳光下的影子;

我追它就逃,我逃它就跟着我;

事事都来搀和,时时纠缠不清:

对他过多的思念,使我懊恼烦闷;

永世难以把他从心底驱走,除非就此把一切了结干净。  

 

爱神啊,请把温和一些的激情装进我的心灵,

因为我柔弱如融雪;

要么对我更加残忍,要么对我大发善心;

让我升天或者入地,让我或浮或沉;

或者让我活,那就该多给我一些爱的甜蜜,

或者让我死,那么我就能忘却爱的真谛。

 

 

对此诗的个人解读: 

 

就感情方面来说,再也没有比“爱得不再是自己”更凄惨、更可怕、更悲哀、更令人叹息的事了。比如《女伯爵》一片中,本来理性、冷静、高贵、骄傲的女伯爵,因爱情而变得不再是她自己,成为一个可怜又可怕的“恶魔”。这样的事例当然很极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目睹不少近似的人和事。然而,请勿嘲笑他人,也许有一天,这嘲笑就会落到你自己头上!谁敢说自己从未曾因非理性激情而颠三倒四过呢?在爱情中能够理性地对感情收放自如的人,或者是理性超群的人,或者只是因为没真正动心罢了,甚至还可能是已经爱无能了呢。

 

 

一个人,无论男女,如果像伊丽莎白一世描绘得那样,爱到“不再是自己、时而被冻僵时而被焚烧、背离自己而自我分裂”地步(“I am and not, I freeze and yet am burned, Since from myself another self I turned. ”),爱情就演变成一场灾难。这时如果一个人依然执念于“爱”,就会“害人害己”。如果还残存一丝理性,他(她)也应该 / 必须断然逼迫自己割舍、放弃。有时,不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是“放下爱情立地成佛”。

 

万能的上帝呵,我不敢再低视任何人的激情!我深深了悟,我们所有人,没有例外,都是您有罪的孩子……请赐我们渺小的人类理性之光,让我们在无尽的黑暗中,可以不再绝望,可以找到前行之路。

 

如果有来生,如果可以选择,那么来生我绝不做人,至少是绝不做女人。我要做一株开在悬崖峭壁上的野花,静静地开放,与世无争,无爱无恨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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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特别能理解<吉檀迦利>里那首诗,就像一贯也喜爱偏爱“圣歌”---可引领人的灵魂一般。

其实也早就“有所想,有所感”,前几天还写到:人对上帝的爱,其实就像是一种最高级、最强烈的爱情形式,丰沛、热烈、虔诚、万劫不复、不可抵挡。最高形式的爱情其实就是一种宗教,不断幻灭又不断建造——这种爱可以抵挡庸碌的尘世诱惑,却又可能比一切尘世之爱更孤独更为艰苦,因此——

我们可能会在寒风凛凛中灵魂跋涉趋近圣境(心灵的渴望,上帝的召唤?),也会遵循因身为人,凡人的需求与本性而在人间觅食歇息游走嬉戏……但上帝会包容的,他也并不要求每个人都决然交出自己,我们不过是暂时放逐到尘世里的孩子罢了。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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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 他 离 别 后》其实我也喜欢,喜欢那种"呼啦啦的壮烈",

我喜欢人格亮烈。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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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倩在2014-5-9 18:54:00的发言:
真的不用苛求自己。

首先我们要拥抱自己,完全地接纳自己。有全然的接纳,方有悦意。

以前凡事爱精精计较一个准确的答案,其实是没有的......人生,很难形容。

 

你是读懂了的。既读懂了诗,也读懂了我,虽然我并未多言。

 

是的,是的,无论如何,自爱最重要。

 

回帖的文字中既有大慈悲,也有“姐妹情深”。我也懂的。真的感动……

 

都多自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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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然“老土”  

2014-03-02 11:07:34|  分类: 杂文

 

 

 

      题记:

 

 我走在街头,有时会有女人拦住我,询问我在哪儿买的帽子或衣裙,似乎我是个“领导新潮流”的人。其实,我只是“老土”地不跟风,保持着自己一贯不变的爱好或品位罢了。结果,反而歪打正着,或无心插柳柳成荫地,显得“有自我特色,与众不同”了。 

 

 在服饰方面,我不爱跟风“时尚”,一切都跟着自己的“喜好”走,于是不少朋友说我是从上个世纪的民国或70年代、甚至十八或十九世纪的西方,穿越过来的人。当然,他们这是一种表扬,而非贬低,比如夸我有“民国范儿”,说我保持着“XXX ” 那一代美人的清雅气质,等等。对这些,我都表示诚挚的谢意,然而我心里并不“苟同”,因为我觉得:我就是我。我绝对不会因为像某个电影明星,就沾沾自喜;也不会因为自己没掌握、不懂得现在的流行风向,没跟上“时尚”,就盲目自卑。我在生活和审美方面,早就自我化,所以可以做到“不卑不亢”。 

 

 其实,我在某些方面,真的不乏“白痴”。以前曾与某友聊天,他说到“大名鼎鼎的王石”,我居然一头雾水,根本不知王石是何方神仙,令他大跌眼镜,惊呼“天外来客”,居然连中国首富也不知道(然而,我干嘛要关心那些富人是谁呀?如果我不知道巴赫或萨克雷,那么我倒是会羞愧)。其实,这不算什么。最搞笑的例子应该是:多年前,H书记上任几个月了,在办公室聊天时有人提及“H书记”,我很奇怪,傻乎乎地问道“不是J书记吗?怎么成H书记了?”,同事立刻“晕倒”。她问我难道不看报、不看新闻联播吗?我说从不看新闻联播,看报纸也是倒着“从后往前”读,基本上对前两页的国家领导人活动,从无阅读兴趣,最多扫视一下标题。她叹息良久,说我是个现代社会的“怪物”,我也不以为意。

 

 在我们部里,依然在用老式手机,而没换用最现代化的智能手机、随时随地上网的人,可能只剩下我。没买车、开车的,也只剩下我。我一点也不缺这个钱,只是觉得没必要。我的手机基本上是当闹钟用,平时上课会关上,在家时因为有座机,也常忘记开机,偶尔打开看有无短信。事实上,家人一般只会打我的座机。关于车,只有在偶尔打不到车时,我脑海中会闪过“买车”的念头,然而一想到有车后的各种麻烦,就又把购车念头扔一边去了。而且,一个经常陷入思考或白日梦,连骑自行车时都会不断摔个大马趴、鲜血淋漓,而且不断撞上别人(幸好没撞伤过),还撞过摩托车、汽车(幸好命大,活下来了)的“呆子”,还是别开车为好,免得成为“马路杀手”。 

 

 其实,L在上个世纪,就已让我们家成为“有车族”了,当然,他是专职司机,我偶尔在郊外无人处开着玩玩,也没去驾校培训、拿驾照(他也不准我去,怕我“害命”——不是杀死别人,就是杀死自己。我骑车时出的那些荒唐“事故”,每次都把他吓得不轻,后来他宁可辛苦自己地接送我上下班,也不允许我骑车了)。几乎所有的节假日和周末,他都带我出游。汉十公路尚未正式启用时,我们就跑了数次,去襄樊、丹江口水库、随州、武当山、神农架等地游玩。那些年,我们跑遍了省内的各个景点,有的地方是多次去,比如云雾山、清凉寨、咸宁等地。江夏和九峰更是我的“后花园”,常去兜风,夏日几乎每日都去游野泳。与他分开后,只有“无法驱车出游”这点让我“难过”、不习惯,这是我进入户外论坛的最直接原因,因为在那里大家可以结伴同游。不过,后来我感觉自己身体素质与他们不在一个档次,如果我硬逼着自己去跟上他们的“玩法”,就是对自己的身体、甚至生命不负责。而且,我对一些几近于“户外躁动症”的玩法,心生“怀疑”甚至是“厌倦”。于是,我逐渐淡出了那些户外活动。现在我“心境苍老”了,对东跑西颠的“旅游”和东跑西颠的“亲近自然”,更是“意兴阑珊”。所以,我更不在乎“有车无车”的了。 

 

 在进入论坛大半年后,我曾写道:“当一个人即使是在喧闹的滚滚红尘中,心也能宁静、不被外界所左右时,才是真正的心灵出世。我们无法放飞身体,但任何时候都可以放飞心灵。用眼睛看美景当然很快乐,可如果静坐房内,方寸之中见天地,用心灵周游世界看美景,也很快乐,也许是更高境界呢。其实不是眼里有美景心里才有美景,而是心里有美景眼里才有美景。最重要的是心里拥有的美景,永远无法被任何他人或外在条件剥夺,更属于自己。最后这句话是我这大半年的切身体会和感悟。” 

 

 前几天我给小倩回帖道:“以前,我喜欢去寻找美景,比如为看花而百里、甚至千里迢迢,专门跑到某个地方去。现在,我的心好像‘开眼’了,一年四季,几乎每天我都可以看见各种花开,而且就在身边,比如墙角,比如楼顶,比如上班路上,比如我工作的校园里,比如武汉市内的大街上,比如我去散步、晒太阳的东湖和马鞍山森林公园,等等。她们,那么美,让我痴迷不已,对活着而充满感恩。有时,我眯上眼睛,就能看见一片原野,开满绚丽的花朵。因为我的心中有了风景,有了花开,是以,我越来越不爱往外跑了,越来越宅。” 

 

 总之,在别人眼中,貌似“时尚达人”的我,其实一点也不时尚,反而非常“老土”。并且,我“无可救药”地不以“老土”为耻,反以为荣,坦然“老土”着。 

 

 因为,在我看来,跟着自己的心灵节拍翩翩起舞,才能真正地、尽情尽兴地享受生命的舞动。其实,小到做人应该如此,大到国家修养、民族修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特把一些相关内容的涂鸦,归纳于此,与朋友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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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2014-02-28与某好友在QQ上的对话


     友:有微信就加我

 

我:没有呀,除了QQ

 

友:是不是智能手机?是的话,下载微信软件

 

我:不是,是用了多年依然没坏的老手机,甚至经常忘记开机,只接短信的

 

友:有wlan的,免流量

 

我:我不习惯一天到晚摆弄手机

 

友:嗯,QQ也行

 

我:习惯回家后用电脑与外界联系。在某些方面,我特老土,特不与时俱进。我属于这个社会的怪物,一天到晚活在自己的个人空间里,对外界不是很在乎或关心。孤寂惯了,反而觉得孤寂让我心安,一热闹就厌倦、疲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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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一段在论坛与茬子的对话 

 

  茬子:

  灯光导师: 

  侬在魔都及周边的玩法茬还是很想参考的! 

  必须要有新鲜感才会提起前去魔都的欲望。。。 

 

 

 我的回复:

 茬子,在武汉你会定期到某个偏僻地方,比如马鞍山森林公园,去找个无人的角落独自晒太阳吗?想必你不会。你喜欢的城市生活无非是热闹、新鲜、艳遇或猎奇,而我对之兴趣都不大。与你相比,我的人生应该是属于单调到乏味地步的。我本人就是个很“单调乏味”的人。同一本书,我可以读几十年,依然兴趣盎然;同一支曲,我可以听上千遍,哪怕旋律烂熟于心,依然爱听;同一个地方,我可能去一百次,居然都不感觉厌倦。所以,你还让我对你推荐什么呢?我在魔都泡过的地方,肯定比你少得多。

 

 还是那句话:各自的人生,各自的活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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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对《女人可以不漂亮 但一定要精致》的评论”

中的一些段落(括号中有一些现在的补充)
   

 化妆只有二条原则:1。越自然越好,自然的才是美的。2。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

 

 化妆应该力求清爽自然。在日常生活中千万别化妆到似乎是在舞台上唱戏那个地步,那就太不自然、太可怕了。

 

 比如画眉,我对于把自己的眉毛全部拔去,再去画一条或纹一条假眉毛的做法总感觉是愚蠢,假的总是假的,不自然所以就丑陋吓人。街上一流行高挑眉,也不管自己是什么脸型,不管高挑眉适合不适合自己,就追流行赶时髦去为自己画一条高挑眉,这也是愚蠢。画眉应该根据你自己的脸型画,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多年来我一直是一条天生浓黑的眉毛,我感觉很适合我,我只需稍加修理就可以。我从来没有画过眼线,也没有涂过睫毛油,因为我天生眼睛就不小,如果我去画去涂,反而没有了上帝赐给我的自然美。化装是为了遮盖缺陷,而不是为了遮盖自然美。过于人工化的东西不适合我

 

 关于发型,也有很多人喜欢赶所谓的时尚,而不考虑是否适合自己。我多年来一直是一头披肩直黑发,从没有去染色(现在补充一下:08年国庆节时烫着好玩了一次,因为觉得卷发显得成熟,后来因为懒得打理,头发长直后再没烫过。按世俗的看法,我这个年纪,应该不适合留披肩直发了,可我没有“因为年纪,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观念,所以依然坦然顶着一头顺直的长发,昂首阔步、旁若无人地四处“晃荡”着),因为我觉得自己适合清雅自然的装扮,披肩发适合我的脸型,可以体现我的气质。我一向认为东方女人还是最适合黑发,而且我认为直发更好打理,我不耐烦把时间大量花费在整理头发上。说出来大家可能不相信,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没有进过发廊,我的头发长得太长的时候都是家人为我修剪。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就是个落伍的女人、不精致的女人。我没有赶时髦的兴趣,我做什么事都按自己的品味去做。我一直相信:适合我的才是最好的。我的一头黑长发一直是我自己的外在最爱和骄傲之一。

 

(现在补充一点:我也从不用口红,只用无色防裂润唇膏。但不知为什么,有时在室内拍照时,嘴唇会显得特别“红艳”,似乎涂了口红。我真没涂。因为真心觉得红艳艳的嘴唇不适合我的气质。) 

 

 

 

*******************************************

 

 服装应该大方得体。我信奉三条原则:1。越简单越好,不要太繁琐太累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要做自己衣服的主人而不是奴隶。2。不要赶时髦,首先要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样的服装,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3。身上颜色不要超过三种,多了就杂乱花哨俗气。

 

*******************************************

 

 

 我有很多首饰,比如各种材料的项链、手镯、戒指等,有贵的也有极便宜的。但我很少戴它们。我不喜欢珠光宝气,清雅才是我追求的气质。

 

 我的原则有三条:1。可以不戴首饰就尽量不戴,越简单越好。但一些服装必须佩带首饰时,就不可省略。2。佩带首饰要精心选择合适的,而不是出于虚荣心只选择贵的。我最喜欢戴的一些首饰往往是平时逛街淘来的地摊货,不值钱但有特色。首饰要与自己的服装搭配,适合服装的首饰才会对服装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3。注意戴首饰的场合。因为职业修养,工作的时候我绝对不佩带首饰,在家时自然也不需要佩带,只有出去应酬或休闲游玩的时候才会根据服装搭配合适的首饰。

 

*******************************************

 

 

 

 女人味跟贫富无关,我赞成。其实用便宜的服装一样可以穿出自己的风格和品味,一样可以突出自己的气质。在服装打扮上我一直是个“NO-NO”族,NO-No指“No brand, no label”意思是不在乎品牌,不在乎标签。我有一件在汉正街只花很低价格买的灰色连衣裙,是我的衣服最爱之一,我从不羞于说出它的价格,我甚至洋洋得意。我买东西只买适合我的、我喜欢的,当然最好是物美价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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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多年前在论坛对一个帖子的回帖 

 

我们中国部分知识精英的的殖民地心态已经非常严重,某些导演殖民地心态就很严重,他们后来拍的电影有很多是为了在外国拿奖而去拍的,结果这样的急功近利中国人自然很反感,而外国人似乎也不赏识,让这两个导演处于尴尬境地。

 

 中国的阴暗面当然可以揭露,但看你的动机是为中国好还是只为讨好外国人(实际上老外并不领情)。武侠片或魔幻片也可以拍,但不要出于得奖的目的去跟风,更不要急功近利。XX的两部武侠片就是跟李安导演的《卧虎藏龙》之风,而且里面借用日本导演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中的技巧(曾经被西方人喝彩的技巧)去讨好外国人,却没有别人片中的人文思想和感情深度。XX所谓的魔幻片完全是讨好好莱坞,跟风美国人的魔幻片,比如《指环王》系列《星战》系列什么的,结果是不伦不类的大杂烩,既失去了自己的特色,又没有别人雄厚的资金堆出来的“大手笔”,牦牛拍成了老鼠。这就就好比农业社会偏要去模仿工业社会一样可笑,还不如保持自己的特色。

 

 别以为洋人是好糊弄的人,他们一样喜欢热爱国家的人,一样喜欢自尊自重的人,一样喜欢反映自己民族中珍贵特色的东西,一样喜欢有自己独创性的东西。纯粹委曲求全、卑躬屈膝地放弃自己的精神追求、自身特色而去讨好别人,就成为真正的洋奴,而洋奴是不会得到平等的对待的,是不会被尊重的。

 

 我们应该任何时候都保持自信,当然这自信绝对不应该是井底之蛙般的夜郎自大,狂妄不可一世,听不进任何批评,拒绝任何批评,那其实是极度自卑的一种表现。要做到不卑不亢、真正有发自骨子里的自信是需要有底气的,而底气需要自己的实力,实力在于自己的努力。没有实力就永远唯唯诺诺、亦步亦趋、东施效颦,永远不能让别人尊重、尊敬。所以我们每个中国人都需要努力再努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人都有尽自己一份力量的责任意识,国家才有希望。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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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多年前某友的一封信 

 

 这个转来的洋“知足常乐”本意让人怀有感恩之心,可我有点怀疑它哪来那么一套套的数字,怀疑是杜撰出来的。还有就是这句话;If your parents are still alive and married, you are very very rare, even in the United States. (你应该感恩――如果你父母健在并没有离异,甚至在美国,父母健在并还是维持婚姻的也是十分、十分罕见的呀!) 典型的美国人思维:世界上父母都健在并还在一个家庭里的有的是,中国绝大多数的家庭都属此列,为什么凡是美国所稀有的就一定属于罕见的呢?是因为美国的家庭比别人的幸福吗?应该改成是:If you are an American and have parents who are still alive and stay married, you are one hell of a lucky person in this country.(《你应该感恩》——如果你是个美国人并且父母都健在并还在一个家庭里,你是这个国家里幸运的人之一)

 

 谁让我是个freak(怪人)呢,专门挑毛病。

 

 因为从小长期受洗脑、长大以后渐有了独立思考而对洗脑深恶痛绝的缘故吧,我对一切洗脑,中国的、外国的、共产主义的、“民主自由”的….都特别敏感,可以说在三千公尺外我就能闻到那种洗脑特有的味道。比如说我挑出来的这句“病句”,我认为就是精心隐藏在一大堆说辞中的洗脑,看呀,even(甚至!)(我最为反感的就是这个字)在美国,父母健在并还是维持婚姻的也是十分、十分罕见的呀!这是典型的美式教育出来的人说的话,因为只有受了美式洗脑才会有这种愚蠢的逻辑思维能力。

 

首先是美国中心说,在美国稀罕就是了不得?我以前已经说过了不再赘述。其次,今天在美国因为家庭的多元性和宽容,即使是单亲或以各种方式同居的形式也渐渐被主流社会接受,并不会刻意来强调非得亲生父母在一起就算是幸福的,怎么生活在美国的人思想这么偏狭,可能是受宗教保守人士的影响罢,反正这种话在美国也是拿不出去的,会被人批判为“缺乏包容”。

 

我们姑且不来讨论那些数字的真实性(因为可以大约估估,贺词么,不是论文,不必追求准确,这个可以理解,尽管十有八九那些数字纯系杜撰),这种通过横向比较来实现自我满足的逻辑,使我想起几年前我的大学同学Z君的类似的话语,怪不得似曾相见这么耳熟……

 

 Z君是我大学一个大班的同学,多年不见,在美国见面时知道原来他在上海在一个外企里做了部门经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可以移民去美国,但他只能降职做个一般的工程师,Z虽已四十多岁了,但还是抓住了这个机会赶上了末班车。他颇为得意地对我说:“我多合算,不象你们还要读书这么多年,一步就移民成了”(他对放弃在上海拼打多年的成本好像不算在内)。他对上海的描述是比较恐怖的:工作压力大,客户难对付,竞争不惜手段,还有,看出去简直没有绿色!…….最后来了一段最为精彩的结束语:“你想想看!中国有多少人?十几亿,能受我们这样名校教育的多少?能移民到美国又有多少?最多总共一、二百万罢?一百万除以十亿,多少分之一啊!”

 

 我的算术不精,经常和同事开玩笑说干咱这一行只要会加减法就行了,连乘法都懒得学,今天拿出笔来笨手笨脚一算,一百万除以十亿是千分之一,也就是说一千个中国人中总算有一个移民去了美国,成了天堂乐土上的臣民,脱离了又大又穷、环境恶劣的苦海,想想也开心啊,梦里都会笑出声来,上帝特别眷顾我,让我成为那一千中的那唯一的一个,是祖上哪辈子积下的福啊,逢年过节得好好感谢一下上帝:“如果你不幸出生在中国,而你现在又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上,那么你比那九百九十九个中国人更为幸运,你已经受到上帝的保佑,阿门!”

 

 当然那只是个玩笑,那贺卡上也没我那Z君那样的直截了当。可是,海外华人那“千分之一”的情结,始终会埋藏在他们的心里某个地方,受到挫折打击时,会悄悄拿出来作为自我安慰的工具,小有成功时,也可能拿出来沾沾自喜一番。我们也许对他们也应该宽容一些:在外生存不容易,人总是要心理平衡的,很多人都是几辈子头一回开上了车,住上了独立屋(中国人叫“别墅”)呢。

 

 可是当有些海外华人取得心理平衡的代价是偏要贬低原来母国的时候,当有些人对上帝的感恩是需要以那些不太幸运的人们做类比的时候,当有的人踏上了“幸福大道”发出那种廉价的沾沾自喜的时候,…….,我会以揶揄和讥刺的眼光来看待包括我自己在内的那些人、那一群人、那一代人,好像是在什么地方出了错,我会质疑整个八十年代精英教育的价值观、以及培养“一流人才”的大学教育体系……

 

倒是从一个从未留过洋的女子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感恩:她对自然的小花野草会由衷的喜悦,对一些似乎琐碎的小事会津津乐道如数家珍,对别人对她做过的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怀念在心。其实,这野性之花的存在本身就是值得感恩的呀。

 

感恩不是通过横向类比不幸来实现的,感恩是表示对我们已经拥有的东西的感激,和别人所拥有或不拥有无关,也就是说感恩是我们个人和上帝之间的心灵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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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我的博文《体育是“为国争光”?》中的一些段落

 

 

 关于奥运会,很久以前我也曾把金牌的多少看得很重,以获得金牌的多少来决定自己民族自信心的多少。而后来,很有意思的是,随着我越来越“世界主义”,我的民族自信心反而越来越与什么“国际”、“外国”脱钩。我不会盲目地因为外国人对中国的褒奖或贬斥,而为祖国唱赞歌或为祖国“痛心疾首”,也不会受什么国际潮流或风向的影响,而去改变自己对人对事的喜好或价值观。比如某些导演热衷于一些国际电影大奖,而我看电影,越来越在乎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心灵是否感动,而不在乎外国的评价。很多中国电影,即使从没参加过任何国际电影节,很多导演、演员即使从没获得过什么国际奖项,但如果是认真拍出的影片,导演、演员是在认真用心投入到电影艺术中,我一定会感觉出、感受到,我的心灵会震撼、感动,即使它们或他们在国际上默默无闻,我依然会为其喝彩。而一些国际获奖片,如果没法触动我心,我依然会不屑一顾。其实,好莱坞出产了不少好电影,但也是垃圾电影盛产地。 

 

 简而言之,我已经形成了自己坚定的价值观和品位,即使这个价值观和品位并不是传统中国意义上的,而是西化的。或者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的文化的本源,有不少来自西方,而非中国,但我骨子里依然是中国人,中国元素在我的每一个毛孔里。我对祖国的热爱,就在我的血液里,而这与我是否读西方名著、听西方古典音乐、弹奏钢琴、看西方电影并不矛盾。我热爱西方文化,但我并不盲目崇拜西方,也不缺乏民族自信心,所以,基本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影响。 

 

   ……

   …… 

 

 说到国家利益,我感觉滑稽、可悲的是,一个田径运动员,无论多么优秀,怎么就成了国家象征了?他的成败怎么就与国家的荣辱挂钩了呢?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官员们,我们的不少民众,是否过于自卑?!当一个运动员输不起时,当整部国家机器都参与到欺骗中时,我们究竟丢失的是什么?!

 

 我不会因为中国包揽了羽毛球或乒乓球金牌就有“民族自豪感”,对我来说,我早就有了坚定不移的“民族自豪感”。我为中国文化自豪,为中国的山水自豪,我为中国千百万普通民众身上闪光的人性而自豪。凡俗生活中,让我为身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事太多太多,我不需要仅仅因为某个电影或体育的国际奖项而自豪,因为中国电影界或体育界的真实状况,国民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实在不容人盲目乐观。

 

 犹如政府不能等同于祖国,一个刘翔,绝不等同于国家。所以,各位官员,各位记者,各位运动员,拜托,请别再以欺骗、谎言、表演等侮辱我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即使中国在奥运会上一块金牌也没拿到,我依然以身为中国人而自豪。但如果金牌是在“为国争光”的口号下、让体育逃离体育的本质而获得的,那么即使中国包揽了奥运会的所有金牌,我非但不以为荣,反而要不吐不快地骂上一句:“什么东西!”,这才是我对祖国真正的爱!如果你为此喷我是什么“落井下石者”、“愤青”、“势利小人”、“汉奸”、“崇洋媚外者”,那么随你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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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博文《自己的活法》全文  

 

 在伦敦举办的第30届奥运会结束了。本届奥运会,我看得最过瘾的是林丹和李宗伟的羽毛球男单决赛,我根本不会因为欧洲人、美国人更重视足球、网球就低视羽毛球。我爱看羽毛球比赛,因为我从小就爱在房前屋后与哥哥或别的小朋友一起打羽毛球。而且我看林丹和李宗伟比赛时,也没那么强的国家观念,所以反而心态很轻松地享受竞技体育的乐趣。每一个球,每一局球,无论是谁得分,无论是谁赢,只要精彩,我都发自心底地为其喝彩,而不会在乎其国籍。决胜局时,两人出现了很多“平分”,甚至还打到令人惊心动魄的19平,真的让人酣畅淋漓地享受到竞技体育的精彩、美妙。林丹最后赢了,但我在为他喝彩时,同样为输家李宗伟喝彩。而且如果反过来是林丹输、李宗伟赢,我相信自己会有同样的反应,而不会去责备林丹或辱骂李宗伟。因为:这只是一场体育赛事而已,而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

 

  伦敦奥运会结束了,看见网上不少人说“现在对这种举全国之力搞的体育已经没前些年那么热衷了。拿再多金牌,能说明什么问题?是国民的身体素质比原来好了?还是我们的生活质量比原来好了?搞的这些,都是表面文章,衣服再漂亮,也遮不住下面的丑陋。”,虽然不无偏颇,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这次奥运会,我也没以前看得起劲,因为我也是越来越不关心金牌榜了。也许我对祖国的爱,越来越趋于理性了吧。

 

  有些话,我如刺哽喉,不吐不快。我想说:

 

  无论是在体育方面,还是在别的方面,特别是文化方面,我们可否少点国家虚荣心、民族自卑感?可否不要再打肿脸充胖子地搞一些“形象工程”?西方的油画、雕塑、文学好,可我们中国的书法、水墨画、唐诗宋词也美不胜收。西方有优美的钢琴、小提琴音乐,我们也有超然出世、仙乐一般的古琴、古筝、琵琶、二胡音乐。西方有辉煌的文明,我们也有璀璨的东方文明。文化无国界,我们应该欣赏西方文明,并“拿来主义”地热爱它们、享受它们,但我们也应该热爱、享受自己的文明。不能因为西方人读不懂我们的诗词,就把它们当垃圾丢弃。不能因为我们的文学没获得诺贝尔奖,就以为我们的文学比别人差。不能因为西方人不弹琵琶、不拉二胡,就觉得它们土气。的确,我们不应该夜郎自大、井底之蛙、闭关锁国、固步自封。然而,我们也不应该妄自菲薄、失去自我、盲目自卑。我们应该学会欣赏别人、尊重别人、爱别人,但我们也应该学会欣赏自己、尊重自己、爱自己!自尊、自重、自爱,个人应该如此,国家也应该如此。

 

  我们何必一定要以别人的价值观、喜好来判断自己、决定自己的喜好?我们何必一定要与别人攀比?所以,外国人游泳、足球、篮球、跑步等等比我们强,强就强呗,我们何必拔苗助长地一定要不惜一切成本,不管不顾自家经济条件以及自己身体条件地追上他们、赶上他们、与他们一样?我们完全可以有自己的活法、玩法,有自己的健身方式、自己的娱乐方式。奥运会取消了棒球,可别人不是照样快快乐乐地玩棒球吗?我们喜欢下象棋,喜欢打羽毛球、乒乓球,即使别人没将之设为奥运会比赛项目,或者设了后又要取消,我们完全可以坦然地“照样喜欢玩”。我们不是为任何别人玩的,而是为自己玩的。正如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干嘛要让别人的活法决定自己的活法?为自己活,才能真正活好。在体育方面也不例外,我们为的是自己的快乐而玩、为自己的强身健体而玩,而不是为外国人的喝彩而玩。当然,我们是世界的一分子,所以我们会欣然参与世界性的大party,而且我们不是神仙,是凡人,我们当然会关心、在乎输赢,但我们绝对不应该“在乎”到丢失我们自己的自尊、扭曲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和做人标准的地步。

 

  有人说“美国和英国的解说员、运动员也怎样怎样的,那我们怎么就不可以怎样怎样”什么的,也有人说一些规则不公正、裁判员不公正,所以我们就应该“以不公正对不公正”,说这样的话,有这样的心态,还是没底气、不自信的表现,所以才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请记住:邯郸学步的结果,是不会走路了。所以,即使你是美国,是天下第一,又怎样呢?对我个人来说,你即使再了不起,但与我自己比起来,你又算什么呢?我干嘛要不管你对错地事事都学你呢?我干嘛要拿你的作为去决定我自己的作为?一个人不是为别人做人的,而是为自己做人的。所以,不能因为别人信奉强盗逻辑,我也去信奉强盗逻辑;不能因为别人是小人,我也去当小人。

 

  有人说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依然支配世界时,当正派人、保持良知很迂腐、很吃亏、很愚蠢,可我依然相信: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所以,即使你说我迂腐,即使你说我傻帽,我依然会坦然地宁可当“傻子”,也不会去违背自己做人良知、放弃自己做人原则地“自作聪明”一番。你待我不公正,我一定会抗议、抗争,但不会以“自暴自弃,扭曲自我”甚至“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为代价。失败并不可耻,放弃做人良知、做人原则,不能光明磊落地做人,才可耻。有些事,即使人不知鬼不觉,但避不开自己的良知。没有了良知,也就没有了自尊。而自尊,远比别人的尊重更重要!慎独,是个人修养中最高境界之一。国家修养,也不例外。

 

  不卑不亢。胜不骄败不馁。正直正派并勇敢地坚持自我。个人应该这样,国家也应该如此。政府更应该关心的是认真地、一步一步地解决国内的各种问题,以完善自我、踏踏实实地“富国强民”,而不应该那么关心、在乎虚浮的“面子”。人的美是由里及外的,有里子才有面子。国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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