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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倩

[原创]时光流转,春日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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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1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夜晚,随手挑出一支曲子,随意起舞。

我总是自创舞步,带点漫不经心又任情任性的。
浪漫的酒神精神,仿佛惟有与宇宙相通而非与人世牵连时,才是真正酣畅淋漓又纯净放拓的。

这首动人的曲子,Mahal Kita,菲律宾语的意思是,“我爱你”。

我的脚丫子.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4-5 15:31: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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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跳舞吧》


不想每天跑步了,真的。城市空气太差,并不适合在外运动且大口呼吸。

还是跳舞吧。对我而言,除瑜伽之外,如果要选定一种运动方式,似乎还是跳舞更合适。

芭蕾1.jpg
芭蕾2.jpg
芭蕾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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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倩在2015-4-5 10:32:00的发言:

《随记》



1

 

1,主人公既然那么喜欢他,为什么不大声的喊出来?

2,那么优秀的男人,是不是有家室了?

3,或许主人公有暗恋癖?

   暗恋是一种美丽的痛。因为它不为人知,所以暗恋的人需以微笑代替哭泣。尽管白天几多牵挂,夜晚无数梦廻,却只能深深藏在心底。于是,在分分秒秒的时间沙漏里,盛满思念和牵挂,细细密密,如针一般,将心无声地刺出道道伤痛,纵使泣血,他也看不见,它们只在自己平静微笑的面容后面。 有的只是细长磨人的忧伤和独自陶醉的甜蜜。

以上者需要多么大的内功力才能支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4-8 11:33: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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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倩在2015-4-5 11:40:00的发言:
另外,欢迎别的女人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时候拿我当假想敌使劲在心里嘴里文字里踩我贬低贬损我,还一定要把别人想象得比自己还“二”,这会使天性懒怠懒散时常耽于玩乐的我意识到这世上还有人这么“恨”我,以促使我勤奋努力点。掩嘴笑。

(说来我也是有点“狡猾”的,每次犯懒的时候就会出去找点刺激,让自己别安适里太惰性了)

至于我,我不会把时间心思浪费在亲友之外的任何女人身上的(也不会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扯进心爱的文字),始终是忠实的异性恋者又多少有些重色轻友,这是我的个人习惯及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4-5 12:59:49编辑过]

感觉小倩的柔术不错。跑马拉松肯定也跑不过你。就像一个使用勃朗宁手枪的人会优雅的慢慢的端起抢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4-8 10:47: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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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哟,梦王对我的感情生活好关心,好感动哦。

想起说过少在论坛上谈私人感情生活(都什么年代了),我已把前边删了,你删不删看着办吧。

玛雅,您太不了解我了在我的情感生活里恐怕就没“暗恋”二字,并且,肯定要对方比我成熟多包容我些才能够交往(你描写得还挺细腻的,可见暗恋过呀——祝暗恋成功),另外虽说没义务汇报,但我还是针对你的猜测说一句,人家跟我一样是单身,别把莫须有的帽子飞我头上。

再另外,你不要把我想得太没桃花运了(天哦地哦,难道我看起来那么没人缘吗?),基本上,到现在为止,仍是“一出门就会遇上点事”,(几乎年年都有新故事哦)同时,与此同时,任何与男人的交往,不管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交往也不会影响到我的独立性及自我追求。也许是我太性情不羁了,我当然喜欢尊重真诚美好的爱情,但任何时候,我首先都会先尊重热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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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人公既然那么喜欢他,为什么不大声的喊出来?”

看到这句我忍不住呵呵大笑了。刚已在手机上“吵”了几个来回了,你以为我是那种古代传统妇女,裹着小脚走不动路,咬着手帕子躲在家里默默写日记?有没有搞错!

您老也不用对这事上心,我生命里小情史不少,计较不过来的。我自己都是一边走一边忘。但我以自身为轴心的独身终老,倒是更有可能。

您不会也舍不得我非名花有主吧!哎哟。没几个人真的敢要我的。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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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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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最好祝愿我”一辈子也嫁不出去“,这样我就可以活得更加独立洒脱,在思想的道路上也会走得更远了。掩嘴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4-17 12:31: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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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我教育是终生的》



在看到电影《死亡诗社》(1989)的一瞬间,我想起另一部影片,《蒙娜丽莎的微笑》(2003)。


《死亡诗社》是讲男子学院的,男老师男学生;而《蒙娜丽莎的微笑》是讲女子学院的,女老师女学生。

但更重要的,是人在一生之中对自己进行的自我教育。


还是多年前,BF向我推荐了《蒙娜丽莎的微笑》这部影片,当时挺喜欢。


朱莉亚.罗伯茨扮演的女主凯瑟琳在片中有头脑且潇洒,当然也并非全无困惑的。并且,她们面临的困扰或许更多,女人总是要陷入爱河,总是要面对可以无穷的那部分也要面对无可逃避的女人命运的那部分。


女人的痛苦之一可能是,如果没有爱情,仿佛即便拥有才华也无法令人感到庆幸,何况真正的才华不是能为每个人所有的。


所以,她们必须去恋爱,去寻找喜欢的男人包括承受庸俗与琐碎,不满或伤害,这仿佛是生命里不可抛却的一部分,或许,也可成为一种动力。


然而,不是还有特蕾莎嬷嬷吗,不是还有林巧稚吗?但是你看,除了伟大的修女与妇女界领袖,更多女人是难以如此的。


再降一点,譬如世人的看法仍是,林徽因热闹张爱玲冷清。即便林在世受了许多苦,而张的孤独更多是自己的选择。


然而,为什么要自甘如此呢。我是不信的。我相信个人努力,相信持行一生的自我追求与教育,相信女人不因爱情而存在的独立意义


蒙娜丽娜的微笑海报.jpg

蒙娜丽莎的微笑剧照1.jpg

蒙娜丽莎的微笑剧照2.jpg
蒙娜丽莎的微笑剧照3.jpg
蒙娜丽莎的微笑剧照4.jpg
蒙娜丽莎的微笑剧照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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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亡诗社》



一、种子一旦播下,就会发芽


《死亡诗社 Dead Poets Society 》(1989),我当然早就知道是部经典佳片,居然拖到今天才看。从想要狠狠痛哭一场到剧末默默“喜极而泣”。种子一旦种下,就会发芽。

 

先摘录两段我特别喜欢的(其实也是早已熟悉的诗):

“I went to the woods because I wanted to live deliberately.

我步入丛林,希望活得更有意义。

I wanted to live deep and suck out all the marrow of life!

我希望活得深刻,汲取所有生命之精髓!

To put to rout all that was not life...

击溃所有非生命的事物... 

And not when I came to die, discover that I had not lived...

在生命终结时,不想感叹自己从没活过...”

——Henry David Thoreau

 

“We don’’t read and write poetry because it’’s cute.  

We read and write poetry because we are members of the human race.  

And the human race is filled with passion.  

And medicine, law, business, engineering, these are noble pursuits and necessary to sustain life. But poetry, beauty,romance, love, these are what we stay alive for.   

我们读诗写诗,非为它的灵巧。 

我们读诗写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 

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需条件。 

但是诗,美,浪漫,爱,这些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

 

“抓紧时间,让你的生命不同寻常。”

“只有在梦想中,人才能真正自由。”

“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

“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因为你存在...伟大的戏剧在继续,你可以奉献一首诗。”



二、丛林之子


影片《死亡诗社》里,除了基汀老师,尼尔.佩里、托德.安德森、以及化名纽旺达的查理也是重要的角色。


三个男孩子中,查理出身富裕行为放拓不羁,后被学校开除。托德本是一个羞涩的“乖孩子”,但内富才情,他与尼尔是同宿舍好友。尼尔,英俊阳光,成绩优异,其父期望他日后读哈佛,成为一名德高望重的医生立足上流社会,但他衷心热爱的却是诗歌与戏剧。


尼尔与父亲的冲突不可避免。


在人的一生之中,童年所受教育及影响可说是影响终生的。而父母,也许是给予孩子最多爱的人,却也是最容易对孩子造成致命伤害的人。


试问世上有多少成年以后依然无法摆脱童年家庭阴影的人?太多了。亲情中的撕扯与撕裂感,是最残酷也最疼痛的,并且因为血缘而无法躲避。


尼尔从来不敢忤逆父亲,也不敢叫母亲伤心。他一直都努力上进,争取优异,为的是让父亲满意。然而,这并非他的意愿,我是有点不明白,他业余参加学校剧团又没有影响到学习,怎么他的父亲就不能容忍呢?


逼迫孩子依照自己的愿望成长及生活,甚至不顾完全剥夺对方的自主意愿与快乐,这不是爱,而是让孩子去完成自己未能或无法完成的夙愿。是要证明自己的另一种方式。


尼尔的演出大获成功。在莎士比亚戏剧《仲夏夜之梦》里他扮演丛林仙子,打动了几乎全部的观众,除了他那怒容沉沉的父亲。我还以为他也会被感动呢。谁知没有。他甚至痛恨自由主义的基汀老师对尼尔的引导与鼓励。


尼尔被父亲带回家,被告知他将会退学,转入另一所更严格的学校,然后准备考哈佛。


尼尔之父当然并非坏人。他只是天性顽固,理念如此。谁又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呢,何况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为培养他而做出那么多牺牲付出那么多心血。


影片特意表现了一个细节。夜晚就寝时,尼尔的父亲上了床,还要弯下腰来把刚脱下的拖鞋仔细摆放整齐,可见他就是这样一丝不苟的性情。他天性不爱浪漫,也不可能对艺术有兴趣。他崇尚绝对规则、秩序与理性。而这注定了是与自由主义、浪漫主义、人本主义相冲突的。


这不仅是父子冲突,更是不可改变的人生观价值观之冲突。而在这个家庭里面,为父者是不允许多元存在的,他要的是服从与统一。这似乎不是坏也不算恶,然而,却会扼杀许多富有生命力的事物,尤其是新生事物。


尼尔做出的抗争,就是死。


在冬天寒冷的夜晚,窗外白雪皑皑,尼尔脱掉上衣,头戴丛林花冠,就像戏中的精灵一样。在父亲的书房,他扣响了手*枪的扳机。父亲应声而起,这其中有不幸的预感也有血缘之亲的联系吧!然而一个年轻的生命已无可挽回。只是他的父亲并未因此反省,许是失去儿子的椎心刺骨之痛与负罪感使他更不能那么做;而是把责任归到基汀老师的身上,认为是他带坏了学生。


然而,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一旦萌芽,谁又能够阻止呢?


难道就没有人站出来说,除了随波逐流追名逐利,人间还有其他另外许多种活法,一种真正呼应内心声音的活法?


我忽而想起克里希拉穆提的一些话,一是对所谓权威包括父母师长强迫之爱的批判,二是无需迎合世俗地去活,像任何一朵盛开的花朵一般去活


死亡诗社海报.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4-8 13:29: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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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1: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你既然删了帖子,没有不尊重你的理由,跟着也删了。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我参评的帖子仅仅只限于对方的文字。不会关注谁是主人公的。因为称谓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别人。我仅仅只是对文字所表达的东西感兴趣。当然,我丝毫不怀疑你身边不乏有追求者,那是你的骄傲。我不会艳羡。相反的,如果我有追求者,我会感到恐惧和不安,因为男女一旦没有了距离,就会招到彼此的逼婚。那么对于一个不相信婚姻的人来说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咧。

 

食堂开饭了,也许下午可以接着聊。

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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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王,你放心。因为我就是个顽固的独身主义(非同道中人难以理解也,真的难以用语言来解释——只是个人私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而已,爱怎么怎么,也不需要旁人评议),所以完全理解你的感受,包括那种对”逼婚“的”恐惧“。

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祝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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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纯白百合》


随手绘百合。

手绘百合.jpg

The Lily百合花——William Blake威廉.布莱克

  The modest Rose puts forth a thorn,

  The humble sheep a threat’ning horn:

  While the Lily white shall in love delight,

  Nor a thorn nor a threat stain her beauty bright. 

腼腆的玫瑰花刺儿多得很, 

  温驯的羊儿常拿角来吓人; 

  百合花却一味在爱情里陶醉, 

  没有刺也没有角损坏她的美。


——我算是“有角有刺”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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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2: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的1.jpg
喜欢的2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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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


爱因斯坦:“我们的任务是要解放我们自己,这需要扩大我们同情的圈子,包容
所有的生灵和美妙的大自然。”
康德:“人必须以仁心对待动物,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对人也会变得残忍。”
甘地:“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崇高。”


[放生之某次]


下午逛商场,买了面霜和补水面膜,一双露指毛线手套,一顶天蓝绒线帽,为了配已有的一条天蓝色羊毛围巾;还有一双明黄色休闲鞋。

  从商场出来,就看见一位大叔,贼摸摸地从人群里穿过,拎着一网兜,里头装着几只刺猬。劈手将他拦下,这是干嘛的?我想都买下来,真的,就为看到小刺猬被困中黑溜溜的眼睛。大叔毫不客气地忽悠我,索要高价,怎么这么贵呀,我大惊,我是准备放生的。好奇的路人围拢来,一边保安大哥也说了,你别骗人家孩子了,人家是好心做好事的!看,模样长得乖巧也并非全无用处的。

  经过讨价还价,80,三只刺猬。大叔又从背后拎出一网兜:甲鱼,要不?数了数,四只,又是一番口舌,给了70。还有——大叔又变出一网兜!两只大乌龟,要我250到200到150。买不起了,我说着拔腿就走,心想,一般人不会吃乌龟吧,恐怕也是养起来喂着,那多少比刺猬或甲鱼的命运好点。

还没走出几步,大叔追了上来,便宜点给你,你一起放了,我也好回家。我说50,真的,我身上没钱了,还得跑老远去放,然后我还得打车回家吧。他往我拉开的钱包里看看,还有一百的呢。我晕倒。除去来回车费呢。两人在路边继续比划,终于以60元成交。我拎着重重的一袋子小生灵,上帝保佑!去了附近一个景区,有山的。

  还好刚穿的是双平底鞋,独自攀下没有游人经过的野坡,穿过密林,放出三只刺猬。老大老二活动敏捷,迅速钻进树丛里不见了,唯有老三胆小,过了好久还不敢动,出网兜后小心翼翼往外边嗅边走,爬了几米后,发现一个土窝穴,立即拱进去,趴在里面再也不动了。这老三,我不禁心生怜惜,差点就想把它带回家去养起来。然而物竞天择,今日它须于自然界中生存,与己须存于人类社会,岂不相似乎?三儿,请加油啊!请你一定要好好地,努力活下去!我把特意买来的香肠放在穴外,又拿杯盖倒了水搁在旁边,恋恋不舍地离开。亲爱的阿三,加油!

  让山林来的回到山林,水里来的回归水中。四只甲鱼还有一只大乌龟,很快划入深水中不见了,余下一只乌龟,仿佛跟我认得了,总是盘旋不去。我也舍不得,屡屡把它捞回来,轻轻摸它的脑袋,它乖乖的,小眼圆溜溜,不像初见时立即缩入壳中了。我坐在水边,看它在岸边徘徊,头浮出水面仰得高高的,心里踌躇许久,是让它回到大自然,还是先带它回去和我做个伴呢?我想还是让它回到它的、而非我的世界比较好。亲爱的阿贝,这是我为它起的名字,走吧!请好好的,我也一样!(就不贴它们的全貌了,都被我记在心里,愿安好。)

  暮色四合,我拍拍身上的灰,收拾了散落一地的东西准备走,岸上一对小情侣正在热吻,我还算身手矫健地翻过护栏。

  在一个游戏点上玩了下射击
,好多年不拿枪了,没那么稳,但底子还是记得的。打了几枪,赢得个棕色的大毛毛熊,很可爱!


——这只是某次罢了。还有次我在街市车龙水马中买下一人牵着卖的几只野鸭子(因为感知到那种原本是大自然里的自由生灵忽然被人类抓住被拴住嘴巴牵着卖的痛苦而感到很难受,难以忍受),先狠啰嗦了一番不该抓野生动物,那人连连应允然后帮我把几只大鸭子一团乱的抱进出租车(他们还是很乖很配合的,也没啄我:),接着还是的叔帮我,不但不收车钱,还跟我一起跑老远趟着泥巴帮我把野鸭子们放归芦苇荡(要是我一人肯定手忙脚乱弄不来的),谢谢他

——再另外,这些事都还是要讲科学的,要根据环境及情况,并非乱发慈悲或者发神经。

——再再另外,通过这些事,会发现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去做点力所能及的小善事,其实是很容易获得帮助的,并且,大部分人也是愿意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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