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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倩

[原创]轻轻走过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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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0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菟丝花》



继续老牌台湾女星之旅。早就知道汪玲有“木头美人”之称,即美是真的美,也是真的没演技;看了琼瑶巨星电影公司早年出品的《菟丝花》(1965),果然如此。


汪玲的确漂亮,五官标准标致,就是通俗小说里经常描述的那种:白皙娇嫩的瓜子脸,忽闪的长睫毛,水汪汪大眼睛,柳叶眉高鼻梁樱桃小嘴,细挑身段微烫的披肩长发。但,群众的眼睛有时真是雪亮的,作为演员,她的演技确实不怎么样,就是娇滴滴的赏心悦目。


琼瑶小说改编的《菟丝花》里,她扮演孤女忆湄,一出场,简单的白衬衫,外套黑色开襟薄毛衣,配一条深色及膝A字裙。真是一掐一个印,水葱似的人儿。看是好看,但我也真怕她每次被人质问时,呆呆地瞪大一双本来就大的眼睛,完美木雕般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多么姣花照水弱柳扶风啊。为着她长得美作为观众方忍下了这份捉急。


片中还有父子为忆湄争斗的镜头,虽然后来解开了这个谜团与误会;还有两个年轻男人为她大打出手的场面——琼瑶奶奶啊!太神了。


孤女的身世于《在水一方》中再次采用,而父子同争一个女人的桥段在《新月格格》里得到深化——不禁感叹如今的女人自小就太要强了,我怎么就从来没机会两眼里闪着泪花咬着手帕看着两个男人打架,(其实中学时还是有男生为我打架的,一个是同桌一个是后桌,作为好孩子我总是坐第一排;据说他们到后操场上打的,当时还引起轰动,但老师同学皆不明原因,有人悄悄告诉我原委,可惜我无缘亲见啊,只觉得丢人惨了)一会心痛地扑向这个一会心痛地扑向那个,然后悲痛欲绝地跺跺脚举起小手按着心口说:“你,你们!”哈。


因为汪玲真的漂亮,李翰祥导演也偏爱她,着意下力气培养,但没法,好像面容很美的人总容易变成木头美人(但她虽美,却少点林青霞后来的“巨星风采”),比如港姐出身的李嘉欣演戏也是如此。演画家潘玉良,硬是把个艺术家演成了漂亮木雕似的人儿。


翻下汪玲的资料,五岁随家人去香港,祖籍江苏(跟我祖上一个地儿哎),我正觉得她若是扮古装,四美里可以扮西施,因长得就是那类型的。但汪玲演戏有点呆呆的,为人可并不。后来她嫁了个香港银行家,自己也是金融高手。


汪玲1.jpg

左边是江独青,右边是汪玲。都是那时的红演员。

汪玲2.jpg

五凤合照里,中间最漂亮的那个就是汪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6-6 5:32: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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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0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镜幽魂》


看了部好老的鬼片,《古镜幽魂》(1974年)。一边看鬼片一边做点别的事感觉不错。

影片导演宋存寿,编剧张永祥,林青霞主演。那时摄影与特技还比较落后,亮点是剧中林青霞精灵可爱。

故事情节类似后来的《倩女幽魂》。书生在深山荒宅里抄经,共一百篇,为母亲还愿;女鬼,也即古镜之灵素素前来陪伴。二人日渐情深。为使素素摆脱妖魔的控制,书生下井寻出古镜。

老夫人来看儿子,见素素真心,也默许了二人关系。妖魔前来,二人把所抄经文贴于窗与屋顶作防御,奈何99篇不够,没抄完的那篇空出了一个位置。妖魔攻入,素素与之同归于尽。古镜碎裂。

剧中素素眉目如画,着粉红衫子翠绿长裙,一条鹅黄色长长飘带,尽显少女娇媚。剧末感叹,不要耽于玩乐啊,如果书生稍微抓紧点,先把百篇经文的功课做完,也不至于有如此有情人不成眷属的悲剧了。

古镜幽魂剧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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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淑桦的歌曲不错,可《美丽与衷愁》已听了n多遍了…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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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2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听着有点闹,那就换一首。


——————————————

跟家人在一起,手机拍的不大清晰,京郊。

京郊芦苇荡001.jpg
芦苇荡002.jpg
郊外003.jpg
郊外004.jpg
郊外005.jpg
郊外0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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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2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德拉德的诗。



一 

 

做一把钥匙,哪怕很小 

也可以走进家门。 

在甜美中赞许,对  

梦和鸟的物质满怀同情。 

  

祈求火焰、光亮 

和身体两侧的音乐。 

你不要说是石头,说是窗子 

你不要像阴影一样。 

  

说说男人,说说孩子,说说星辰。  

在你重复的音节中  

光芒快乐,不愿离去。 

 

你又会说:男人,女人,儿童。 

在此,美更加青春。 

 

 

三 

 

雨落在灰尘上,就像落在  

李白的诗中。在南方 

时光有一双大大的圆眼睛; 

在南方,麦子翻滚, 

 

它的鬃毛迎风而舞,  

这是我的航船上  

招展的旗帜; 

 

在南方,土地散发出白色亚麻的气味,  

散发出餐桌上面包的芳香, 

阳光浅黄色的灼热侵占了水, 

它落在灰尘上,轻盈而炽热。 

 

就像落在诗中。 

 

 

七 

 

现在我住得更靠近太阳,朋友们 

不知道来这里的路:这样真好,  

我不属于任何人,在高高的树枝上,  

 

成为过路飞鸟的兄弟,听它自由的歌声, 

成为影像,映照另一个影像, 

擦亮 

毫无界戒备的目光, 

 

只有潮汐,伴随来来往往 

热情由遗忘构成,  

泡沫的表面是甜蜜的尘埃,  

仅此而已。 


。。。。。。


——《白色上的白色》,作者埃乌热尼奥·德·安德拉德(Eugénio de Andrade,生于1923)被公认为是葡萄牙当代最重要的抒情诗人,曾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2002年获得卡蒙斯文学奖,这是葡萄牙语文学中的最高奖项。他的诗歌已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受到普遍的欢迎。除了现代主义诗歌先驱费尔南多·佩索阿(1888-1935)之外,安德拉德是20世纪以来被国外译介最多的一位葡萄牙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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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家人在一起,京郊郊游,徒步赏花,偶尔歇下来读首甜美的述情诗,

蛮像新家的惬意好生活呢,建议楼主不仿小小报料分享哈子。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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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8: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轻走过的夏天,像清风飘过,不留下丁点儿痕迹……

在风中飘摇的树叶隔空向凉爽的清风问声好!只是,此刻该当祝夏安或是秋安?

顺便提醒哈清风,此刻该当另写篇『轻轻走过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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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3 2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今天[出暑],想起此处还丢着我的一个夏日贴,把它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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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3 2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健身篇》

 

忽然就迷上健身,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个意外。小时候,不,一直到前几年,我还是个绝对不爱运动的人。小学时的体育课,我就跟缺乏女人味的女老师对着干,直到战斗胜利,被学校特赦我可以不上体育课,当别的同学去操场时,我就坐在教室里看小说——又孤独,又自得。

 

少女时许多女孩子被《红楼梦》和琼瑶小说浇灌得,都以为体弱是美,十二三时就有女生给我写信:在我心里,你是一个温婉娇弱、清逸出尘的女孩……”看到没,娇弱,一定要娇弱!像林妹妹一样姣花照水弱柳扶风,风一吹就倒——如果我不是娇弱,后桌宝玉般清俊的男孩怎会不顾讲台上老师的惊愕,在下雨时怕我着凉把外套披在我肩上?

 

好吧,这些小女孩的把戏早已过时了,本来就有点先天弱症,当我长大后还动辄晕厥,一次次去医院,这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从小生长之处,熟悉的气味,氛围,我一次次作为病号出入其间,这可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每次等诊断书都要祈祷,深刻地阅读并理解了女作家西西,觉得她好棒;还有胡因梦,知道她怎么从著名女影星变身为译书传道者么,种种人生磨难之中也包括了一场大病,有时病令人觉醒。

 

或许我依然是天真的懵懂的,也或许某些方面我已经深谙人性,但不管如何,我总算知道了健康的重要性,并且,美不一定要是弱柳扶风似的。健美,健康之美,不是更好么。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体弱,而现代女性,不独立自主可以么。纵然有身边人们保护爱护,总让人劳心费神也不大好吧。

 

因为热爱大自然,我喜欢上了散步,这比孩时已经进步了,小时候我是极其不爱走路的,因为上学放学都有专车接送,就没自己步行过,体力极差,根本走不动。近年来正式接触瑜伽,让我打开身体。刚开始时是有点羞涩的,因为课堂上会随时出来做体式示范,向别人展示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轮廓,直到渐渐习惯。再之后,我也会配合其他运动形式,舞蹈是从小就喜欢的,跑步,是从小就深恶痛绝的,如今却有了改变。游泳本是很好的运动,只是目前城市里的游泳馆,即便是高级会所也难以保证水质,我皮肤比较敏感,只能舍弃了。

 

每次挥汗如雨,每次挫折伤痛,每次闪电般的挥洒,每次静默的奔跑,我听到风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知道自己与万物同在,正在经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0-28 23:25: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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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3 2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闲书篇》


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一位小说作者的作品能畅销还是自有道理的,比如小说结构较成熟技法较熟练等。《解忧杂货店》看到前两章还没什么,我简直没感觉,到中间觉得有点意思了,因散落的故事开始衔接,前后呼应起来。浪矢杂货店的邮筒联系起过去与未来。里头有个叫晴美的女孩,从为了报答恩人想要挣钱而去陪酒的单纯女学生到后来呼风唤雨说一不二的女强人,单靠一封指点性的信也是不够的吧,还是自己的因素居多,日子是散碎的,多少个朝朝暮暮,韧性、勇气、意志力,都是易涣散的东西。人要如何克服散碎的生活而达到一个大的目标呢,是由许多个小目标串联而成的吧。书里有点梦,有温情,也有人生活的庸常不易。


《然后,我就一个人了》,我看山本文绪日记体时,觉得很地道很独的生活呀。当然,那时她刚离异开始单身,过了些年一个人的生活,后来,她又再婚了。写日记是偏于真实平淡的,没有煽情或有意精彩,但,读她小说《涡虫》的时候,又是一小惊,而后嘻嘻笑,果然是位老练甚至老辣的小说作者。先获新人奖后获直木奖并非浪得虚名。在她的日记里根本捕捉不到什么恋爱的情爱的气息,但小说里却小有些色彩纷呈,还可自如变换性别角色。顿时我觉得,这位身高一五四有点微胖的可爱大姐或她常用来自嘲的所谓大婶,其实还蛮风情万种的,起码,比看似娇柔娇媚的我,要有风情得多呢。



伍绮诗的《无声告白》好看。忽然大热并非没有缘由的。总在去洗手间时拿上它,这是我喜爱书籍的一种方式。伍是定居海外的香港移民第二代,因此书中既有时代气息,也有美籍华裔及相关人物、家庭家族的历史与心史,读来颇引人入胜。叙述方式也自然流畅。值得一看。“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看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怕和爱》,陈丹青对师父木心是真有感情,感情深,这个早就说过了,看他写木心离世时是真的眼睛一热鼻一酸就好想哭。木心,那么风趣那么潇洒,又那么苦那么孤独。陈竭力推出木心真是善举,如今多少人喜欢木心呢,他值得人喜欢,很值得——你再不来,我要下雪了——我-是-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每念这句,仍然想哭。

麦家有点意思的。别的成了大仙的都回不了来时路了,不知道怎么做一般人了,麦家还是那样,颇为真实坦诚的。


 

方方的《惟妙惟肖的爱情》,她写于2013年的小说。语句简单利落,明了畅快。一气读完。惟妙与惟肖在这里不是形容词,而是一家的两兄弟,故事算是有点时代典型性的。禾呈即程,历史系毕业后留校任教,默默许多年后在老婆的拼力争取下得了教授职称以慰晚年,两人有二子,即惟妙惟肖。惟妙随父,是个书生,惟肖跟随八面玲珑跌宕起伏荣华富贵集一身的表姨雪青,做企业的。惟肖成功了,吸引了历史系古董惟妙讲台前的学生热情膜拜地去听他讲课,眼镜男生说:“都听你弟弟讲发财史去了。”兄弟俩如此不同,却有一样同的,都离婚了。方方的作品,比更靠近市民化书写的池莉,还是多点知识分子气。

《惟妙惟肖的爱情》这本书里还收入了她九十年代的两篇小说,《言午》与《金中》,言午就是“许”,金中就是“钟”。其中言午颇有代表性也给人特别的印象,且令我蓦地就想起严歌苓《陆犯焉识》里的焉识,因为是同一时代里的命运相似啊,且又具有着类似的高傲秉性。



池莉《石头书》写于2012年,基本上是一本讲道理的书,也是一本充满对当代国内现状批评的书。的确,许多事不能当看不见不知道,假若人多少还有感觉或良知的话,何况每个人都在以民众身份生活其中。利欲熏心毫无底线缺乏尊严互相戕害,日常食品有毒,包装时尚的美发产品也可能诱发白血病,生活在各种繁华热闹花里胡哨的泡沫之间,作者强调了“常识”,那些生活里基本也应当的常识。至于婚姻爱情家庭幸福快乐,虽然这些貌似精神化的东西从来都不能也不可能脱离现实,但明码标价的寻求配偶繁衍后代还是令人觉得辜负了上天造人之德。还有尊严敬畏厚道规则靠谱文化教育慈善慎独爱惜诸等,在时下社会也是破败不堪漏洞百出。即便是一个最容易被人忽视又最不可缺少的公共厕所,也经常是装修豪华却不实用,叫人要羡慕国外的人性化设计。

在前言中作者引用了一首波兰民谣:“大风窗外笑/妈的/生活已烂掉/还喝吗/不喝了/我要重新做人在清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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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3 2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虹影2013年出的《53种离别》。其中应该大部分是旧文,因不少我都有印象。有真实的也有虚幻的,有写实的也有梦境。依然有她的童年,儿时,曾被母亲弃之乡下又回到潮湿的山城,私生女的身份,污秽的贫民区,而后奋力远走,奔逃。53种离别里有生死永隔,有人间再不相见,也有梦境中的偶遇与分离。有你、我、他、她,或者是一个自我分离出的无数。无法从中捕影踪。书中的第一人称我说自己在男人的世界失败得一塌糊涂,到底她并未白受那些苦,无论写作还是爱情。第一任丈夫诗人/学者赵,即便花心如胡兰成,也曾予她最初飞翔的机会,带她一程去往更广阔天地;第二任丈夫,西人作家,才华横溢,一部《乾隆的骨头》厚实详尽有想象力,比她的情色小说耐读。毕竟他们都爱过她,尤其后者,历时数载费那么大劲才离掉婚,来到她和孩子身边。即便后来她已从早年那个孤苦无依四处流浪的私生女变成著名女作家。虹影到底是有些雌雄同体的,四川女子,温柔而暴烈。


林白近年新作《北去来辞》。很厚,颇扎实。几代人,几个家族的命运,不紧不慢有章有法地陆续铺开,徐徐道来。也有时代描绘,社会图景,相当成熟开阔的手笔。一号主人公柳海红的脾性大概有点像作者本人,比较急躁,甚至容易焦虑,其经历应该也融入了作者的许多人生体验。是部真实好看也适合获奖的长篇小说。

看了大半,写得生动精彩。她知道得颇多,许许多多的细节,跳跃的字,真实与文气双相呈现。看来值得的。不过两三天时间,看过多位人物的一生。你赚了,划算了。她写银禾,写雨喜,写乡下的事,写到城里又如何,写安姬惠安教授,生生死死,写琐碎的日常生活,写厨房之乱,乘几路车从哪站到哪站,写都市繁华名流聚会,那些光彩鲜亮的泡沫,写史道良,埋在他的古币和旧报纸中,一点点生锈腐朽,写春泱,那个爱睡觉的孩子,啊,这有点像我啊,青春期到现在的我。还有主人公海红,她跌落在井里,一堆茫茫然生活之中,她该爱谁呢,陈青铜、罗天纹、甘颜、瞿湛洋、打扮得像弗里达的女画家......那些好听的名字,来来去去的人。绝不轻浮,不轻浮的,因为海红虽然傻,冒失,但心里还是知道的,眼睛也看得清;不浅薄,绝不局限于男男女女,内容怪丰富的,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的生活画面却又相互关联,林白,这使我对这位沉寂多年的作家产生了兴趣,广西人,不漂亮,跟中原人的那种柔和娟秀面容不是一回事,但,西南边陲女子,一定曾亮烈飞扬吧,像山歌,像一把火,烧起来压不住。浮荡中半生过去,才华是很好的明证——我尊重才华这实打实的东西。那些女人追索着跌撞着活过死过闯过此生,锤炼出厚厚的书。要珍重。

 

又如池莉《石头书》里写张洁:“张洁与我母亲同年,我却从来只能把她当平辈,都是直呼‘张洁’,我欣赏她那股英气刚烈的妩媚,只觉得年龄不往她身上过。又我有一桩偏爱,就爱那种爱情像影子一样随身的女子,只觉得她生命的丰富有如牡丹饱满艳丽,不是面子上的化妆打扮,就是她这个人。她这个人无论高矮胖瘦,就是有一股子风流气质,这气质竟不在五官与长相上头,就是她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教你感觉一种骨子里头的真风流;这风流也不在乎岁月沧桑,不似春风桃李易谢,只似南山松柏心。”

张洁,她说不要人记得,但你怎能忘记,只要你知道她,读过她!从很久很久以前《爱,是不能忘记的》到后来的《无字》,你记得她的人生,她轰轰烈烈而后幻灭的爱情婚姻,记得她懂事的女儿与慈爱的母亲。你记得她说魂魄在原上飘荡的那种感觉,几乎刻骨铭心,何处是归乡??

张洁在国内当代女作家中的地位,打个很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如今六十多岁的林青霞出现在娱乐现场,不同年龄的后辈女星都自觉成了她的粉丝。在真正闪光的品格面前,没有文人相轻,同性相斥。


天光明亮,夏日热烈。这是宇宙之道。种种生命在其中努力生存而后化为粉尘。《北去来辞》看完了。感觉海红这一人物已超出作者本身。是啊,当你放下书,在温热空气与凉爽的风中,眼里一阵潮热,落下两滴泪来。虽然只两滴,却也难得了。史道良啊陈青铜啊,他们就那样走了,没有故乡的人,要努力活着,好好活下去,一分一厘的自由都是多么可贵。


北去来辞.jpg

《王安忆的上海》,她写孩时记忆中的沪上弄堂,啊,这个季节看着真是热,我不爱那么拥挤的;弯弯曲曲的小巷,要在寒冷的季节里才有意境:如张爱玲笔下,曼桢走过的地方,狭窄的楼梯间,饭馆昏黄的灯,秋风乍起时的归人,雪地里遗失的红手套......夏天,不要。东家晾晒的衣裳几乎要吹到西家阳台上,你一推窗,就看见隔壁的卧室窗帘:她若是个姑娘,也许是洁白的帘子或小碎花或方格,若是已成家的呢,或许曾用粉色的轻纱或繁艳的厚缎,渐渐被岁月洇染旧了,都是烟火气,都是风尘。自幼住在各种大院里的我,医院大院部队大院,其实并不熟悉那样的风景风情,没住过那样的里弄,从没认真体会过(甚至没真正接触过)甚么叫小市民,那些拥挤,那些繁荣,那些活泼泼的热闹,那种人与人之间一面不断产生摩擦又互相帮忙的亲密紧密关联。

(但我凭直觉知道,这样地方故事是很多的,随便哪家的故事拈出来都可以写一部小说呢。谁家没个红尘起伏悲欢离合呢。若个人命运汇入时代里就更有写头了——书写,是可见的历史)

我喜欢、也习惯疏阔、疏淡。我喜欢宝钗的冷,喜欢林妹妹的清冷料峭,喜欢探春那样,居室通透,开阔,窗扇也高也阔,便于风吹过。我喜欢与树木相邻,而非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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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3 2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斯彭手稿》


我喜欢亨利.詹姆斯的作品。这位从美国到英国的大作家,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

《阿斯彭手稿》是他的一部中篇,看似淡然却充满玄妙与才情。译者主万在后序说明了此书的来历——一八八七年一月十二日,詹姆斯在他的《写作笔记》中记下了《阿斯彭文稿》这篇故事的来源。在佛罗伦萨,詹姆斯从朋友那里听到一件轶事。拜伦从前的情妇克拉尔.克莱蒙(她也是雪莱夫人玛丽.葛德汶的同母异父姊妹),生前曾住在佛罗伦萨,一位名叫西尔斯比,热爱雪莱作品的波士顿船长听说克拉尔收藏着拜伦和雪莱的一些文稿,便千方百计住进那所宅子想要得到那些文稿。直到克拉尔.克莱蒙去世,与其同住的她的一位大约五十岁的侄女对西尔斯比船长说:“假如你和我结婚,我就把所有的文简都给你。”

詹姆斯在他的《笔记》中写道:“这无疑是一个小小的主题......两个形容憔悴、古怪可怜、丧失名望的英国老妇人——在一座外国城市内她们陈旧发霉的角落里,一直活到一代陌生人当中——她们最最珍贵的所有物就是那些著名的书简——这是一幅什么样的画面。还有那个盲目崇拜雪莱的人耍的阴谋诡计——他的观察与等待——他觊觎这宗财宝的方式。结局不必是跟可怜的西尔斯比有关的那样。无论如何,这件事的总的情况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和一幅画面。我被它深深打动了。”

“值得神游的过去...这件存在过久、早应消失、过时的事情的诗意......”是啊,《阿斯彭手稿》书的一开头,佛罗伦萨换成了古老水都威尼斯,而博尔德罗小姐,活过了一个世纪,老得不能再老,和她的侄女蒂娜小姐,两个老妇人“隐姓埋名,居住在威尼斯的一所幽静破败的老府第里,生活清苦,门庭冷落,而又难以接近。”

而文中的“我”,一个伟大诗人阿斯彭的崇拜者,一位美国评论家,为了得到阿斯彭的珍贵遗稿,来到威尼斯,设法租住进这座冷寂荒凉的宅院,与阿斯彭生前的情妇展开周旋。那曾经被诗人迷恋并热烈歌颂的美人朱莉安娜不复往昔,她苍老古怪、精明贪财,像一只鹰一样阴鸷地守护着那些手稿,不让任何人靠近,试图获取。蒂娜小姐作为侄女,相对要年轻些,但也是个严肃、乏味的女子。有意无意地,“我”还是利用了蒂娜以及她的感情。但是当博尔德罗小姐去世,蒂娜原本抱着期望想要跟我结婚,把偷偷藏下来的手稿都交给“我”时,我简直是大受惊吓,仓皇逃窜,“总而言之,不管我有没有去引逗撩拨,无可怀疑的是,我绝对无法偿付这笔代价,我无法接受这门亲事。我不能为了一束破旧的文稿,娶上一位既可怜又可笑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然后一夜之间,蒂娜将那些珍贵的手稿一页页地付之一炬,她的面容因为痛苦的爱情与宽恕瞬间变得光彩焕发美丽无比,再然后,过去的已过去,而现存的一切照旧,蒂娜小姐也依然是那个毫无姿色、样子邋遢的年长女人,消失在那所死寂破落的宅院之中。



《乱世佳人》

梁凤仪《我们的故事之乱世佳人》。这是她以香港为中心的时代三部曲中第一部,是她在加拿大杜绝一切打扰44天完成的。这套书将是她的封笔之作。其实此前我就没怎么看过她的书,大概声名鹊起之时也翻了翻,如同她自己所说,写作上她不是“高档”的作家,她更喜欢也更用心的是做商人,做生意她不会倦,但写作她会倦。但这本书还是不错的,主要是包含了许多时代内容,有一些历史事件,也有以摩斯码传递情报之地下党暗战故事---其中有位潜伏的女英雄人物,代号“女神”的郁令嘉,起先叫人觉得俗不可耐,暴露身份后展现出那时革命者的信念及崇高与伟大。

也去查了下梁凤仪本人的生平,《我们的故事》里显然融入了她自己的人生体验,但并不意味着是她个人经历。书中的小女孩喜童与她颇有相似之处,包括长相与性情。梁凤仪是父亲梁卓与母亲谢惠芳的独生爱女,从小受到悉心培育,考入香港大学历史系而后进研究院,再后结婚先后赴伦敦与美国,再再后返港工作,开始涉足商海,并开始写作以“财经小说”走红。这其中她离了一次婚,后嫁永固纸业有限公司主席黄宜宏,创办“勤+缘”出版社,等等。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能干的广东女人,也是女强人。

发现一个人身上有没有经商因子,商人气质,跟家庭,家族影响包括跟地域风气都还是很有关系的。比如梁凤仪就是如此,她的父亲及原生家庭影响了她,所以她好像从小就有从商的意识,而且对商人的角色既熟稔也适应,她虽然一直学文,但喜欢经商甚于文学。


阳光是金色的,把人也照成了金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9-7 20:52:55编辑过]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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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8: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热裤,充分体现健康之美。其实,大长腿穿什么都好看。
有点小奇怪,原以为喜欢舞蹈的人都喜欢户外活动,怎就你出乎意外?那天在户外能偶遇你就好了!
你的瑜伽越发精进了吧?我听说过筋长一寸命长十年的话,也开始压腿了。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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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8: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倩在2015-8-23 21:41:00的发言:
阳光是金色的,把人也照成了金色。


嗯,你的御用摄像师拍照技术大有长进阿,可见是个可造之材。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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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个小秘密,你好喜欢明快鲜艳的色彩阿,杏黄衫玫红小手袋。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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