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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光

活着,为了爱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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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点滴》

 

 

 

      多年的老友F君回国公干,我专程去看他。对于一个知道我人生几乎所有的秘密、参与了我人生重大情感过程、看着我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人,我视为亲人。而且,我们是那种什么都可以说、无需带任何面具的亲人。这样的亲人,在这个世上我只有两个,一个是YG,一个就是F君了。


      我们在他入住的酒店附近的一家茶室喝着清茶闲聊,不知不觉数小时就过去了。我一看表,惊呼道:“这么晚了,我该回家了。”


      F君开玩笑道:“再坐会儿,要不干脆就住下,咱们聊个痛快,反正YG又不查你的岗。”


      我正色道:“他越不查岗,我就越要对得起他的信任。这属于心甘情愿的不自由。”


      F君叹息道:“唉,曾经那么wild的你,真是变了。”


      我笑道:“那是!好男人是一所学校。、”


 


 

 

      这次见面时,我依然是一袭白衣。


      F君开玩笑道:“你现在是不是经济状况很差呀,怎么这几年每次见你,你都穿同一件衣服呀?”


      缺乏幽默感的我认真回道:“瞎说,我哪里穿的是同一件衣服?”


      F君笑道:“反正都是白裙子,看着差不多。”


      我说:“以前我也爱穿各种颜色的衣服,然后就只喜欢白色了。因为,纯净的白色,现在就是我心灵的颜色。这也是我的骄傲吧,各种颜色放一起炼,并非每个人都可以百炼成钢地纯粹化、单纯化。其实,我现在也经常买各种颜色的衣服,比如花花绿绿的民族服装什么的,不过我绝对不会穿出去。”


      F君:“不穿为什么要买?压箱底岂不浪费?”


      我:“人的欲望,越压抑,反而越强烈。所以,既然我还想要那些花衣服,就干脆买来,然后就不会因眼馋别人穿这样的衣服而自己也去穿了。拥有却不穿,无法拥有而没穿,这两者,前者有心理优越感,人就容易正常化,后者容易引发逆反心理,人就容易反常化。所谓女儿要富养,也是这个理。富养,不仅仅是指金钱,更是指父母爱心的投入。富养的女儿,不会因幼时欠缺爱而成年后有人格缺陷,心灵会充满阳光。我现在对那些并不适合我、但却很好看的花色、款式的衣服尚有欲望,到了一定的时候,我就会自然而然地对这些衣服没欲望了。到了那时,对那些漂亮衣服,我不买,不穿,只是因为没兴趣、没欲望了,而不是基于理性和审美对自己的约束。所以,有些衣服买来的唯一用处,就是让自己从此就对这款衣服免疫。


      F君笑道:“这正如,有些异性与之相交的唯一益处,就是可以从此对此类异性免疫。”


      我:“这两者不可类比吧。毕竟,人与衣服不同。在与人的交往方面,约束一个人的,更多的是道德感,以及教养。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人生中有些错误,属于成长性的错误,必须犯过,方可有免疫力。”


      F君:“比如,当初你对英雄的崇拜,对吧?”


      我笑道:“你够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何况我现在也没有不敬仰英雄,只是不再盲目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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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14: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是自我越来越顽固,除了最熟悉最亲密的人,跟其他人相处一会就觉得累。

只不过到公众空间就难免跟他人相处,不同自我碰撞,所谓社区法则。所谓道场。

————————

也是因前日杨绛去世,想了些事情,顺带纠正一下,去年起广为流传摘引的一篇杨绛百岁感言的文,其实不是杨绛写的,是井柏然曾经发在微博上抄写的所谓鸡汤文。

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526/14427957_0.shtml

(补:如果觉得说话累,看过,勿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5-29 15:13: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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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1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歌手黛青塔娜说:我生性自由,喜欢宁静的注视万物,我总能感受到与万物之间的伙伴之情。我理解自由、孤独、幸福、快乐,他们完全的出自心灵自足,而非对物质的实现和对名利的执着。

因为如此的性情,我对音乐,对声音也就更偏好于寂静、平和的色彩。

 

Ongmanibamai (民间歌曲改编) 歌词的意思:

  
心无际 他可以装下整个宇宙
  
我 是宇宙中一粒尘埃
  
转瞬即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0-8 15:40: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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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1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题注:看见横刀君讨论人生的下法,其实,很简单,好好地活过,就会宁静地离去。罗素说:“就是使你所关心的事情逐步地变得更广泛和跳出个人圈子,直至自我之墙逐渐远离,这样,你的生活就会日益汇合于人类全体的生活之中。”换句俗话说,就是摆脱自恋。自尊自重自爱,与自恋不是一回事。再或者说,自恋很正常,过于自恋就有害。在发我自己的照片的同时,我越来越喜欢发一些网上下载的别的女人的照片,有人抗议我说我没注意版权问题,其实,在这个已经荒无人烟的虚拟小地方,发一些本来就来自公共空间的东西,有什么版权问题呀,无非是我越来越把大家的美与我个人的美当一个整体了。我会老去,我已经在老去,然而有那么多年轻女人在成长起来,她们的美,就是我的美。我们都属于人类全体的生活。

 

把罗素那篇文章再次转发于此。

 

 

 

 

 

How to grow old

 

       Some old people are oppressed by the fear of death. In the young there is a justification for this feeling. Young men who have reason to fear that they will be killed in battle may justifiably feel bitter in the thought that they have been cheated of the best things that life has to offer. But in an old man who has known human joys and sorrows, and has achieved whatever work it was in him to do, the fear of death is somewhat abject and ignoble. The best way to overcome it—so at least it seems to me—is to make your interests gradually wider and more impersonal, until bit by bit the walls of the ego recede, and your life becomes increasingly merged in the universal life.

 

       An individual human existence should be like a river—small at first, narrowly contained within its banks, and rushing passionately past boulders and over waterfalls. Gradually the river grows wider, the banks recede, the waters flow more quietly, and in the end, without any visible break, they become merged in the sea, and painlessly lose their individual being. The man who, in old age, can see his life in this way, will not suffer from the fear of death, since the things he cares for will continue. And if, with the decay of vitality, weariness increases, the thought of rest will be not unwelcome. I should wish to die while still at work, knowing that others will carry on what I can no longer do, and content in the thought that what was possible has been done.

                            

                                                                                        ——Bertrand Russell

 

怎样做老人

 

      一些老年人被死亡的恐惧所折磨。青年们有这种感觉是有理由的。青年人有理由害怕在战场上阵亡,当想到他们被骗走了生活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时,有理由感到伤心。但是作为一个老年人,他经历过人类的忧伤和喜悦,而且完成了他份内要做的所有工作,怕死就有点儿卑鄙和不光彩了。克服这一点的最好方法——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就是使你所关心的事情逐步地变得更广泛和跳出个人圈子,直至自我之墙逐渐远离,这样,你的生活就会日益汇合于人类全体的生活之中。

 

      个人的存在应该象一条河流——开始很小,狭窄地处在河的两岸之内;以后汹涌奔腾,经过巨石,越过瀑布。渐渐地河面变得宽阔,两岸后撤,河水流动更为平静;最终,滔滔不绝汇入大海,并且毫无痛苦地失去独自的存在。上了年纪而能这样看待生活的人,就不会遭受死亡恐惧的痛苦,因为他所关怀的事物将继续下去。同时,如果疲倦随着生命力的衰退而增长,由此而有休息的想法也并不令人讨厌。明知别人将继续我未竟的事业,可我倒愿意工作不息,死而后已,同时想到凡是可能做到的事我都已做了而心满意足。

 

 

 

 

灵魂的轻抚的温柔1.jpg
 

灵魂的轻抚的温柔2.jpg
 

灵魂的轻抚的温柔3.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5-30 14:23: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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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2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年前我就严酷地逼迫自己反思过度自恋的问题了。。。

活到如今,这对我已然不算什么问题了。。。因为根本不存在。。。

珍惜自己漫漫走过的人生历程,同时也尊重他人的。。。如此。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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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2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女儿的富养,以及逆反心理,5月28日凌晨,马伊琍发长文谈子女的教育问题,说得不错,转发于此。


微博全文:

  傍晚采访被问一个问题,你是做朋友型妈妈还是家长型妈妈?我说我生完大女儿后有三四年在做家长型妈妈,现在一直努力做朋友型。为什么?因为我觉得只有平等的关系,才是最和谐最彼此舒服的!难吗?难!因为要真正从潜意识里承认孩子是独立的个体需要被尊重,而不是任由你摆布的小人儿,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好难!

  一周前,爱马提出要打耳洞,我知道,这家伙深受爱美的外婆影响,加上班里好朋友也打了,幼儿园同学也打了。她的学校不限制女孩子的耳洞和涂甲油。爱马之前经常涂了甲油上学,涂够了,也就无所谓了不再提出要涂,这一点上我深深认同学校的理念,越压抑,越想做。但是我说打耳洞不是小事必须问爸爸意见,文先生回微信:现在不行,初中以后随便。睡前我原话告诉女儿,女儿哭了说为什么我打耳洞要爸爸同意。清早收到文先生半夜收工发来微信:我想过了,女儿有权自己做主!

  告诉女儿后,我也兴冲冲的开始寻觅安全可靠的穿耳处,终于找到一家很不错的,亲自看过后决定她下课就带她去。忽然想起自己高二时穿完耳洞一直发炎鼓起小包,医生说是疤痕疙瘩,禁止再戴耳环刺激,否则后果将很严重。于是打给医生问,医生果然说有很大机会遗传,并且不打耳洞没事,一打才会发病,没有治疗办法,属于良性肿瘤,建议不打。

  接她放学原原本本将医生的话告诉她,她开始一点不高兴,我说现在你才7岁,我知道你还很难理解这个良性肿瘤的意义,但是妈妈有义务告诉你最坏结果,因为你需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也许你很幸运没有遗传妈妈的体质,但也许就遗传了,如果不告诉你,长大了你反而责怪我,所以妈妈希望你自己考虑清楚再做决定。她想了一会在我耳边说,那等我长大了再说吧。我说好,也许那时候已经可以解决疤痕疙瘩的问题了。

  那一天我很开心,亲子之间彼此尊重,是一件多么令人舒服的事啊!

  BTW,跟女友聊起此事,她说如果你直接告诉她因为你还小所以不允许你打,等她成年了就在耳朵上打一排洞!真是的,那不就成了当年笑疯我的唐大年小说里写的,大刀的刀背了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7-2 9:53: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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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一向在我的“活着,为了爱与美”的广义之“爱”中,占最重要的部分。刚才在阳台听着雨声重读王安忆的《三恋》一书,这本书由三篇中篇小说组成,即《荒山之恋》、《小城之恋》和《锦绣谷之恋》。上次我读此书时,曾对YG感叹说,没想到在上个世纪80年代,王安忆居然可以写出这么茨威格风格的小说来。

 

先把《荒山之恋》中的一部分放这里,然后谈谈爱情这桩事儿。这篇小说网上可以读到,网址:

 

http://www.kanunu8.com/book3/6947/index.html

 

 

 

 

      他歉疚,他负罪,他羞愧,他自卑,而这一切全抵不过他再看不见她的痛苦了。在这种时候,他最渴望看到的是她,最苦苦想念的是她。这世界上,只有她才与他平等,与他同病相怜,是两个同罪犯。对她的渴念,使得别的一切折磨都平淡了。他无数次地回想将她搂在怀里,那肉体的温暖,直至灵魂。想起来都头晕心跳。由于那不可能实现,于是又焦灼。他日益消瘦,郁闷,他觉得,如能与她见上一面,花上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了。可是他毕竟没有勇气,并且束手无策,只有苦苦地空想,白白地折磨自己。

      有一天,下午最后一场电影散场了,等观众走尽,工作人员便开始清场。他拿了一把小笤帚,扫前十排的场地。笤帚很短,他必须深深地弯下腰去。这种姿势叫他无法解除屈辱的心情,可又庆幸这样深深的低头可以避免和任何人照面。他便低低地弯着腰,一点一点移动着,先从左往右,扫到头,就直腰走上前一排,从右往左。当他扫完一排,直起腰向前时,忽然定住了。隔着整个灰尘弥漫的剧场,他看见最后一排,她默默地伫立着。

      这是自从那可怖的夜晚狼狈分手之后,他第一次见到她。她似乎消瘦了许多,并且沉静了许多。她立在那里,有着一股从来没有的宁静的忧郁的气息。他远远地看着她,却不能走上前去。工人们都在扫地,大声喧嚷,扫帚扬起的灰尘漫天铺地,粗俗的说笑在空荡荡的剧场里激起了回声。

      远远地看着他,他似乎瘦得只剩下灵魂了。她觉着自己的心在一片一片地碎下来,她是从未体验过心碎的感觉,她向来是使别人心碎的,因为她是太健康,生命力太强的,痛苦使她软弱,也使她变得纯真了。

      他们隔了一大个喧闹与龌龊的场子,默默地对望着。灵魂脱出了躯壳,飞越了障碍,紧紧地拥抱了。他们都体验到了这拥抱,这拥抱是前所未有的销魂,前所未有的动人心魄。痛苦与隔离反将他们拉拢了,原来逢场做戏的事,如今终于弄假成真,他们是真爱了。

      他们忽然体会到:什么才是爱情。

      第二天上午,他坐在舞台的侧幕后面,郁闷地拉着手风琴。半生的郁闷与不顺,在这日子里,全涌上了心间。他没有前景可望,便只是回顾。怀着这样苦闷的心情,便只能回忆起不愉快的事情,那回顾使他更沉闷,更沮丧了。他几乎是苟延残喘,再没有生活的兴趣。

      剧场关着场灯,黑暗暗的一片,幕前幕后时时传来一句半句说话的声音。忽然,舞台侧边的太平门上的帘子掀开了一下,掠进一道光亮,随后又暗了。有一个人影匆匆地走上台阶,上了舞台,迎着嘶哑的琴声走到他身边,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声:“上天桥。”然后贴着天幕向舞台对面走去,隐在黑暗中了。

      他没有停止拉琴,却止不住浑身颤抖起来,膝盖互相碰着,牙齿格格直响。他拉了一会儿,终于坚持不下去,停了下来,轻轻地卸下手风琴,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在台侧踱了几个来回,左右张望着,随后便一步蹿上了通向天桥的黑暗的走道。

      走道一片漆黑,十分狭窄,每一级阶梯都很高。他几乎是双手扶地爬上一级又一级,每经过灯光间时,便有了一线光亮。那光亮总是叫他惊出一身冷汗,那光亮淡淡地照见他鬼鬼祟祟的形象,他自卑得要哭。可是,一切都顾不得了,他只有一级一级爬上去了。他没有别的路可走。他从未有过这样的坚决,上面有着什么在叫他,召唤他,他无法抗拒,无法抗拒。他终于到了最最顶层,眼前敞亮了。他站在狭长的天桥的一端,天桥下是一整个空寂的舞台,有人说话,激荡着响亮的回声。天桥的那端,伫立着她,她慢慢地向他走来。他不由挪动了脚步。一层层的幕条垂直在他们脚下,如同走在云端。他们终于相遇了,两个人的四只手漆黑,身上脸上沾了灰尘。他们紧紧地抱成一团,紧紧地抱着,恨不能互相嵌进肌肤深处。她哭了,哭出了声,他赶紧用手紧紧地掩住她的嘴,觉出被咬住了手掌,尖利的牙齿咬进肉里。然后他哭了,她也用手掩住他的嘴,不让出声。任何一点细小的声音在这空寂的天地间都能激起无处不至的回响。他们互相掩着嘴,哭着。他们觉得,一大个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人相依为命,相濡以沫,就好像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小舟。痛苦将她全变了,变得柔顺了。绝望也将他变了,变得坚决了,虽然只是暂时的。他们站在颤巍巍的天桥上,站在空寂寂的舞台上方,屏住呼吸,压住抽泣,拥抱着,忘记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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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0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灵魂的拥抱,其实还有灵魂的亲吻,所谓soulmate,就是这样吧。

 

      周国平在《爱情不风流》中说:

 

      尽管真正的爱情确实可能让人付出撕心裂肺的代价,却也会使人得到刻骨铭心的收获。逃避爱情的代价更大。就像一万部艳情小说也不能填补《红楼梦》的残缺一样,一万件风流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如果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再信任和关心彼此的灵魂,肉体徒然亲近,灵魂终是陌生,他们就真正成了大地上无家可归的孤魂了。如果亚当和夏娃互相不再有真情甚至不再指望真情,他们才是真正被逐出了伊甸园。

      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尔尔,爱情无价。”

 

      去年的5月20日,我专门在博客中又一次转发了周国平这篇文章,并在题记中写道:

 

       昨天是5月20号,被国人以谐音(520,我爱你)而半真半假地当成另一个情人节来过。我们部里的QQ群空间,有很多因此“节日”而引发的调侃和欢笑。这是一个全民娱乐的时代,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一切都可以成为娱乐,爱情也不例外。我也可以理解人们的娱乐心态,毕竟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不容易,人生的各方面压力都太大,人生的各种苦恼和不如意太多,而人生的本质又是无常、空虚和孤寂的。哭也罢,笑也罢,怎么都是一生。笑对人生,至少生活质量高一些。 

       不过,我是一个老派、迂腐的人。有些东西,在我心中神圣无比,所以哪怕是一点点调侃,都会让我有亵渎之感。比如,爱情。爱情究竟是什么? 我一向觉得爱情的四要素是欣赏、尊重、谦卑和感恩。所以,爱情,是最能让人灵魂飞扬向上,挖掘出连自己都未知的各种潜能的美好情感。我想起自己喜欢了多年,以前也多次在博客和论坛转发的罗伊·克里夫特以及周国平的诗、文章,特为此“节日”再次转发。 

 

      在博文《云南映像》中我写道:

 

隔着数千里的距离    我的嘴唇缠绵地亲吻了你

 错着数万年的时间    你的手温柔地抚过我的脸

 

这是一场妙不可言的美丽邂逅

不期而然    命中注定

虽心扉痛彻

却魂销骨酥   心醉神迷

 

从此

在意念里

在梦境里

日日与你艳遇

夜夜与你私奔

 

 

 

爱1.jpg
 

爱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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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09: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蓦然回首在2013-12-19 20:47:00的发言:

《诗意人生》第7页130楼的英文,海明威那段话:

 

 

http://bbs.5zls.org/dispbbs.asp?boardid=5&id=250059&authorid=0&page=1&star=7

 

 

All men fear death. It's a natural fear that consumes us all. We fear death because 

we feel that we haven't loved well enough or loved at all, which ultimately are one 

and the same. However, when you make love with a truly great woman, one that 

deserves the utmost respect in this world and one that makes you feel truly powerful, 

that fear of death completely disappears. Because when you are sharing your body 

and heart with a great woman the world fades away. You two are the only ones in the 

entire universe. You conquer what most lesser men have never conquered before, 

you have conquered a great woman's heart, the most vulnerable thing she can offer 

to another. Death no longer lingers in the mind. Fear no longer clouds your heart. 

Only passion for living, and for loving, become your sole reality. This is no easy task 

for it takes insurmountable courage. But remember this, for that moment when you 

are making love with a woman of true greatness you will feel immortal. 

 

 

汉语翻译:

 

凡是人,都怕死。怕死这事让我们心神疲惫。我们怕死因为我们爱得不够或根本没爱过,这俩其实就是一回事。然而,如果你和一个真正伟大的女人、一个值得这世上最大敬重的女人、一个让你感到强有力的女人做爱,那么你对死的惧怕就会随之烟消云散。因为,当你和一个伟大的女人身心合一的时候,世界就消失了。你们俩就是宇宙的唯一存在。你征服了以前其他比你逊色的男人所未能征服的——你征服了一个伟大女人的心,她把她最柔弱的所在对你敞开、交付了。于是,死亡不再萦绕在你脑海,恐惧不再笼罩你的心田,对你来说唯一真切的,就是好好去生活、好好去爱。这并非一件可轻易完成的任务,因为它需要非凡的勇气。但请记住,在那个时刻,当你和一个真正伟大的女人共赴巫山时,你会感到永生。

 

 

 

 

 

时间有三种,一种是年月日时间,一种是生理时间,一种是心理时间。就心理时间而言,灵肉合一的爱情,哪怕是一个吻,一瞬间也是永恒。

 

 

 

窗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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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0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写过一篇博文《坦然执念》,有两部分题记,分别是:

 

 

佛说:爱是一种执念。看破即可放下。我说:即使看破,也无法放下。

因为,我的执念已经入骨。当我那份“心疼”没有理由、不计条件时,

我和我的所爱,就已然长在一起,不可分割了。

唯有爱着,才是真正活着。

————————————————————————————————————

 

在新年来临时我曾虔诚祈祷: 

上帝呵,请赐给我勇气、理性和力量,去放下一切执念,轻装向前,向上。

 

在回首时才发觉:其实,正是那份爱的执念,给我勇气和力量

去与孤寂、无常、空虚和解,并始终坚守心中的一切美好

所以,无需再逃,坦然执念,该你受的,统统心怀感恩地受之

不追求安宁,安宁反而来寻你

不计较得失,反而一切都是“得”

最好的东西会伴随着一切来,然而不必因噎废食

其实 ,从眼泪中可到自省,从疼痛中可获成长,从心碎中可懂珍惜

爱让人心灵柔软,爱让人真正活着。爱是一门功课,必须全心投入,终身修习

无论如何,每个人,最终都会以自己的方式,获得自己那份,渴望的,命定的,幸福

难道不是吗?

活着,爱着,真疼!

活着,爱着,真好! 

感谢上帝!

 

 

 

幸福.jpg
 

 

 

只要是心灵在场的,那一切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6-1 10:25: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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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0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To love at all is to be vulnerable.  Love anything, and your heart will certainly be wrung and possibly broken.  If you want to make sure of keeping it intact, you must give your heart to no one, not even to an animal.  Wrap it careful round with hobbies and little luxuries; avoid all entanglements; lock it up safe in the casket or coffin of your selfishness.  But in that casket-safe, dark, motionless, airless-it will change.  It will not be broken; it will become unbreakable, inpenetrable, irredeemable. The alternative to tragedy, or at least to the risk of tragedy, is damnation. The only place outside Heaven where you can be prefectly safe from all the dangers and perturbations of love is Hell.      

只要爱,就一定会让自己脆弱、容易受伤。只要爱上一样东西,心就必然会痛苦,还可能破碎。要想确保你的心完好无缺,你就不要爱任何人,甚至不要爱宠物。用各种嗜好和小小的奢侈的享受将心仔细地包裹起来;避免一切感情纠葛;将它严严实实地封闭在自私这副灵柩里。可是,在这副安全、黑暗、没有动静、没有空气的灵柩里,心会改变。它不会破碎,但它会变得硬如铁石、麻木不仁、无法拯救。若想避免悲剧,或至少避免产生悲剧的危险,唯一可供选择的方案就是进地狱。在天堂之外,唯一可以彻底摆脱了爱的危险与烦恼的地方就是地狱。 

 

——We shall draw nearer to God, not by trying to avoid the sufferings inherent in all loves, but by accepting them and offering them to Him; throwing away all defensive armour. If our hearts need to be broken, and if He chooses this as the way in which they should break, so be it.

我们不是靠尽量避免爱本身固有的痛苦来趋近上帝,而是通过抛开一切自卫,接受这些痛苦,将这些痛苦献给上帝,来趋近上帝。如果我们的心需要破碎,如果上帝选择通过爱来让心破碎,那就破碎好了。

 

                                ——C.S. Lewis, The Four Loves (刘易斯,《四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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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一儿童节快乐!

 

身体方面我们无法一直做儿童,但心灵方面却可永葆一颗童心。

 

 

 

 

《童心》

——周国平


        成熟了,却不世故。成功了,却不虚荣。依然一颗平常心。兼此二心者,我称之为慧心。

        童心和成熟并不互相排斥。一个人在精神上足够成熟,能够正视和承受人生的苦难,同时心灵依然单纯,对世界仍然怀着儿童般的兴致,这完全是可能的。我不认为麻木,僵化,世故是成熟。真正的成熟应该具有生长能力,因而毋宁说在本质上始终是包含着童心的。

     
儿童的可贵在于单纯,因为单纯而不以无知为耻,因为单纯而又无所忌讳,这两点正是智慧的重要特征。相反偏见和利欲是智慧的大敌。偏见使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自满自足中过日子,看不到自己的无知。利欲使人顾虑重重,驱从社会上流行的意见看不到事物的真相。这正是许多大人的可悲之处。不过一个人如果能保持一颗童心,同时善于思考,就能避免这种可悲的结局,在成长过程中把单纯的慧心转变为一种成熟的智慧。由此可见,智慧与童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实际上就是一种达于成熟因而不会轻易失去的童心。《圣经》里说:“你们如果不回转,变成小孩的样子,就一定不得进天国。” 帕斯卡尔说:“智慧把我们带回到童年。” 孟子也说:“大人先生者不失赤子之心。”说的都是这个意思。

      
童年是灵魂生长的源头。我甚至要说,灵魂无非就是一颗成熟了的童心。因为成熟而不会再失去。圣埃克絮佩里创作的童话中的小王子说的好:“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 我相信童年就是这样一口水井。始终携带着童年走人生之路的人是幸福的,由于心中藏着永不枯竭的爱的源泉,最荒凉的沙漠也化做了美丽的风景。

      
问:什么原因能使一个人显得年轻呢?譬如说,许多人都觉得你看起来很年轻。

     
答:我想最主要的也许是一个人的头脑不要太复杂,我在社会处世方面还是比较简单的,弄不懂的事情就不去弄它。我相信一个人简单就会显得年轻,一世故就会显老。

     
在孩子眼中,世界是不变的。在世界眼中,孩子一眨眼就老了。

     
电视镜头:妈妈告诉小男孩怎么放刀叉,小男孩问:“可是吃的放哪里呢?”

     当大人们在枝接问题上纠缠不清的时候,孩子往往一下子就进入了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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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09: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是课程结束的日子,我与我可爱的学生们以狂欢式的表演为这个日子增添了仪式感。现在的孩子们真的是“后生可敬”,接受新事物能力强,非常独立,想象力和创作力都超强。我们课程的最后一个单元是毛姆的小说,于是我给他们布置的作业是用PPT形式介绍世界名著,结果他们在介绍海明威、菲茨杰拉德、茨威格、欧亨利、马尔克斯、托尔斯泰、巴尔扎克、雨果、勃朗特姐妹、奥斯丁、萨克雷、昆德拉等等著名作家时,不仅图片丰富,历史背景翔实、甚至穿插同名电影片段、对书中人物的理解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让我“备感威胁”——自己如果不能孜孜不倦地多读书、多思考、活到老学到老地多提升自己,就无法做一个被学生们尊重的合格老师了。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学生们人手一部手机,甚至带着手提电脑、IPAD来上课,我随便用个生词或典故,学生们立刻就上网查找,我根本不敢首先不做好充分准备。上次我把大卫·林奇的一部电影口误成大卫·芬奇的,立刻被学生指出错误,我当即承认自己记错了并充分肯定了他的认真以及“挑战权威”的勇敢。

 

这次狂欢式的表演,有两个组甚至是自己事先拍好“小电影”,在课堂上播放的。视频里不仅有表演,还有字幕、配乐、各种特技,他们真有才!

 

好了,机票订好了,又要换个地方以近一个月的时间去享受我静好而激情的人生幸福了。活着,爱着,真好!

 

 

 

 

校园里开满金丝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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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依然开满花,比如绣球、四季海棠、紫叶鸭跖草、吊兰都一直在开花

近日茉莉也在盛开,搬进书房,就满室生香,上两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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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落的花朵,我以前喜欢用线穿成手镯或项链,现在则直接夹入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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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0-20 21:07: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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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4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顶楼到现在的28楼,内容、图片都是一样的清新,安静深处孕育着勃发~~本觉得此帖恐为楼主所开垦的心灵“自留地”,旁人可悄悄地悄悄地在旁“窥视”,不宜惹声骚扰~~但禁不住禁不住,真的禁不住~~还是想说一下,说一下,说一下:赞!
快乐来源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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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0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憨憨雪熊:谢谢您的欣赏和鼓励!

 

——————————————————————

 

 

题记:昨天我刚从宁波返回。七月中旬还要出游,先就这次宁波之行写几段文字,发几张人像,别的照片等我抽时间整理后再陆续上传。

 

 

《宁波之行》

 

 

       这次去宁波,在市内繁华路段的喜来登酒店的公寓里住了数周。每日我喜欢坐在落地窗台上读闲书,以史书为主,比如《苦命天子:咸丰皇帝奕詝》、《袁氏当国》、《段祺瑞政府》等。我还喜欢读《静观日本》,作者很客观理性。我在武汉机场买的一本描写民国32个女子的书《灵魂有香气的女子》,可读性也很强,哪怕此书很心灵鸡汤。

 

       除了读书,我也喜欢看电视上的CNN和BBC的新闻以及HBO的电影(看了N多部,有的甚至让我落泪,比如《弱点》、《沉睡魔咒》等)。

 

       午休后我喜欢去酒店的游泳池游泳,偶尔(下雨无法户外时)也会去健身房的跑步机上快走一下。

 

       其实,我最主要的活动,是外出闲逛,比如老外滩我就去了上十次,基本上是隔一两天就去逛一逛。别人都是晚上去老外滩喝酒看欧洲杯足球现场直播,而我晚上只去了一次,别的都是早餐后就去,在那里呆一上午。整个上午,那里基本上空无一人。我喜欢在布满酒吧的街头随意走走,然后叫上一杯饮料或冰淇淋,坐在路边读书或用手机上网。那里到处充满慵懒、闲适的气息,我就喜欢那份无所事事感,以及自由自在感和孤独感(是的,我特享受孤独感,因为孤独感与自由感不可分割)。老外滩走到尽头就是宁波美术馆,是由原宁波港轮船码头候船大楼改造成的。我去美术馆看了数次美展,每次走在美术馆时都会想起钱钟书《围城》中描写的方鸿渐一行五人坐船从上海去宁波,在宁波码头上岸的那些生动文字……

 

       此外,酒店附近的七塔寺,也是我散步的最佳地方,因为那里经常也是空无一人。我当然又去逛了浙江最大的(天然)淡水湖东钱湖(又称钱湖,面积为西湖的3倍)、天一阁月湖公园(在那里参观摄影展时,因认真欣赏每一幅作品和发自心底的喜爱,被毫不起眼的、我原以为是工作人员的在场作者看在眼里,我临走时他叫住我,送了一本他当面签名的摄影画册,这是我此行的最大惊喜之一)、城隍庙、药行街的天主教堂天封塔天一广场、三江口的庆安会馆安澜会馆,而且大都是数次去闲逛或游览。

 

       在宁波逗留期间,真正的旅游有两次,一次是去奉化溪口游览雪窦山、参观蒋介石故居,另一次是再一次去了舟山群岛,坐轮渡去普陀山走马观花了一番(不信佛,所以没拜佛)。

 

       至于美食和爱情,那当然是享受了个够!

 

       总之,在近一个月的时光里,我尽享静好和激情的人生幸福。还是以念那两句经结束此文吧:活着,为了爱与美。活着,爱着,真好!

 

 


 

 

在普陀山普济寺的百步沙海滩.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0-20 21:06: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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