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反扒有些日子了,也看了相关论坛发的一些关于制服小偷后惩戒的图片说明,在欣喜于抓获小偷,制止犯罪的同时,对一些相关暴力PP的展示也让人触目惊心,那么,TX们不妨讨论一下,反扒,我们需要多少暴力? 听到一些,看到一些抓小偷过程(网络转载)的PP,看到可恨的小偷,也有一种想冲上去教训的冲动,但是,冷静的想一想,我们是否一定要对已经抓获,没有反抗,束手就擒的小偷实施暴力呢?尤其是当我们面对的是12,3岁的小孩子的时候(民族问题不在此贴讨论范围内),你下的了手吗?一向比较赞成对惯扒,老油条适当的惩戒,但是仅限于拳脚的范围内,如果对方没有反抗,没有拿凶器的时候,我想,我们应当理智些。反扒的队伍不是培养打手的地方,以暴制暴是合理不合法的无奈之举,但是以暴制不暴就是一种空虚的表现了,那种抱着过手瘾心态的TX也许本就不适合参加志愿者的队伍。有些小偷,尤其是孩子,基本都是被一些老油条,惯偷控制的胁迫犯罪实施者,从另一个角度讲,他(她)们也是受害者,犯罪败露,等待他(她)们的,应该还有控制者的拳脚和皮鞭,而我们有些反扒队员的暴力行为,的确是宣泄了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可是给孩子幼小心灵带来的创伤,可能是需要一辈子来抹平的!我也装备了甩棍,可是,那是准备用来对付暴力行窃和反抓捕的犯罪份子的,而不能让我的武器打到孩子的身上。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不赞成抓捕小孩子犯罪,不但要抓,而且要加大力气抓,要深挖孩子们的控制者,解救孩子们于水火。但是,对于并无反抗能力的实施犯罪的孩子们,我们还是应该手下留情,教育他(她)们的事情,留给警察去做。我们需要做的是,唤起全体民众的反扒意识和社会道德正气,制止犯罪的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努力控制罪犯的逃脱和反抗,而不是在制服以后的武力炫耀和致人伤害!我想,这点是我们作为志愿者和即将加入志愿者队伍的TX们需要注意的! 公民或者组织,制止偷窃和抢劫行为,毫无疑问,有这个权利;在行为过程中,受到财产生命威胁,正当防卫也是法律所允许和保障的。但是,如果以“暴力”的方式,去解决这些事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我们不提倡的。现行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GONG AN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还会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秩序有待于所有公民的共同努力。但是,即使是他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成为普通公民(即使是优秀的有极其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发生“暴力”行为的理由。别人的不道德的行为,不能成为我们自己的违背道德的理由;否则,只能说,首先我们自己就道德缺失! 以上纯属半夜睡不着的临时发挥,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忧,欢迎跟贴的TX拍砖指正! [此帖子已被 月光杀手 在 2006-7-23 12:15:18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