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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iamond

是谁毁了我的帐篷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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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0: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生活得太浮躁了,有知道实情的人就出来说个公道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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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0: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感觉是那群航模表演者中的人了
航模表演结束后,这些人就离开了好像,我在黄花涝附近看到有航模者聚集,下午4点左右,如果他们离开,估计就是去那边继续玩了~~~

关注事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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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0: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动用大家的力量,揪出这个肇事者,还帐篷节一片净土!
期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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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报警以后”——既然已经报警了,110一定会立案的,而且现场派出所民警已经接案了,这类治安案件的也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够处理,相信警方会按照处理报案程序处置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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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1: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肇事者勇于承担责任,还我们一个纯洁的户外。伤人身体者身体会复原,但孩子受到的心灵伤害更甚。打人者,不知你的孩子是否在旁边看着你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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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1: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飞的鲁西西  : 打人者,不知你的孩子是否在旁边看着你行凶?
  你认为这种人会是有孩子的父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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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1: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在亲子营,当着孩子们的面,太无耻了。

我下午带孩子出去逛了,没看到事情发生。希望看到的、拍了照片的朋友们主动和楼主联系,提供线索。

希望楼主的老公早日康复,孩子也早点把这恐怖的一幕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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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1: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iamond
我一直满怀期待参加户外活动,因为可以做义工,还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孩子当天一大早非常兴奋,满怀期待,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当时我不在孩子的眼前,因为我去做义工去了,在孩子的眼前发生了他不愿看到的暴力事件,孩子告诉我,叔叔是担心我们小孩的安全,才被别人打的,孩子问了我几个为什么,孩子想发泄内心对所谓“大人”的不满,我无言以对,回来的路上,孩子一路沉默,没有来时的欢声笑语,孩子的心在流泪,在愤恨残酷的现实!我只能紧紧拥着孩子,抚摸孩子!我希望祈盼这次的暴力事件的人能有良知,主动认错,不要践踏孩子对世间的美好向往!不要伤害所有参加在路上活动的朋友!让我们的身边多点温情和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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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2: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难民


    我没有说商业化是错误的,但是错误的商业模式是导制灾难发生的源,而在中国往往都是灾难发生了才知道商业模式的错误,象这种大型的活动对与参与的商家的选择是重要的,不能因为利易而忽视这块。如果灾难发生了,那什么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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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2: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难民


    我没有说商业化是错误的,但是错误的商业模式是导制灾难发生的源,而在中国往往都是灾 ...
胖大海 发表于 2011-10-25 12:00


说得好!:victory:

海蝈蝈这次的义工也辛苦了啊!



我以为楼主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的寻找到当事人而发帖如何如何?

更多的是唤起大家在户外更多的东西,那就是在路上的关爱~  

爱让一切都变得伟大,爱让一切都变得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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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2: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知情者提供线索,既然做了,就别以为能躲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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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2: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一定有缘由,想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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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2: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叫得什么事,好端端地搞这一出。。。。。。。

素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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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3: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非常难过,
不相信现场也会出现这么恶劣的事件!

希望打人者能够站出来,大丈夫敢作敢当!
如果觉得自己打人有理,就在网站上跟帖说明理由;
如果觉得自己是一时冲动,请马上当面向星星爸道歉并承担后果;

希望网友们克制一下,给这些人一个悔改的机会,

期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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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3: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理解星星妈的心情。不知道说什么,祝愿星星爸爸早日康复。
就算我不在路上,心也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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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4: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下一届的活动中,义工袖标全部编号,不能让没有公益心的人混迹其中,败坏义工的形象。
为了找到一杖硬币,我一直低头行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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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4: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主贴子中间的文字:“我刚刚离开不到五分钟,我一向木讷,一辈子没有对谁动过手,还带着几个孩子的孤身一人的老公,就被人打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施暴者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起码有三个。为首的年轻人穿着军绿短袖和军绿帽子。从十几米外冲上来就下死脚朝裆里踢,重拳之下,老公头上鼓起了大包,背后还有人朝腰上踢,人都倒在地上了,还一脚接一脚地踢,结实的牛仔裤都被踢破了,撕了十几公分长的口子。要不是雪山等人冲上去阻拦,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后果。自始至终,我们没有与任何人争执,更何谈沟通。我不知道素不相识的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样下毒手?我们没有冒犯他们个人,是什么动机驱使他们行凶打人?”
基于以上情节,如果属实的话,偶以为:
一、故意伤害事件。公民人身权益神圣不可侵犯。
二、行为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治安拘留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实施行为的损害后果来确定。由派出所委托,可通过法医鉴定能获得损害后果。实施伤害行为的人与指使实施伤害行为的人,均应受到治安追究。
三、受害人有义务证明谁对自己实施了伤害行为,实施行为的损害后果是什么,如重伤、轻伤、轻微伤等。
四、受害人维权要积极、主动,报警是好办法,但拦人留物也许也是不错的选择,这也许就是法律允许的财产留置。报警后可继续催案。警方有义务对侵害公民的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拘留。
五、活动的组织者也许有保障安全的法定和约定义务。并应帮助受害人进行法律维权。
   祝维权顺利!早日康复,回到运动中来,坚持运动!祝户外快乐!
每周末抽时间环湖上山,做个老实的环湖人!! 永远不要认为自已比别人差,永远不要认为自已比别人强,永远不要占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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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4: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后当我得知此事时,心情确实很难受,这种受伤的感觉与心心妈是一样的,在处理此事时,心心妈已经很顾全大局了,他们只是希望如果是因为当时的一时冲动,他们希望当事人能道个歉
   同时此事的探讨希望引起我们很多反思
亲子四群群号为14141516 ,加时请注明在路上亲子,亲子乐园自驾三群群号为 164714762   加有车同学,加时注明在路上有车  区分仅为方便管理,活动信息统一发布,两群请单选一请勿重复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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